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委机关各处室(部),纪委,监事会各办事处,委属事业单位,委代管企业:
河北国资非涉密电子公文传输系统(HBSA-EATS)试运行半年来,运行情况良好,收到预期效果。按照《关于建设河北国资非涉密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通知》(冀国资字[2005]674号)安排,经委领导同意,决定于2006年9月1日起正式启用HBSA-EATS,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国资委发往下列单位(部门)的非涉密公文,从9月1日起改以电子公文为主,一般情况下不再印发纸质公文
(一)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暂不包括河北省医药公司、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省政府国资委机关各处室(部)、纪委、监事会各办事处。
(三)委属事业单位中各委属后勤服务中心和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
(四)代管企业。
二、下列单位发往省政府国资委及委机关各处室(部)、纪委、监事会各办事处的非涉密公文,从9月1日起改以电子公文为主,可不再报送纸质公文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暂不包括河北省医药公司、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中煤河北煤炭建设第四工程处、河北冀雅电子有限公司。
三、省政府国资委与下列单位间的公文传送方式暂时不变
河北省医药公司、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工艺美术学校、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河北经济管理学校、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张家口煤矿机械制造技工学校、中煤邯邢煤炭基本建设技工学校、河北省纺织建筑设计院、河北省服装鞋帽工业公司、河北省服装研究发展中心、河北省煤炭工业石家庄煤炭设计研究院、河北省轻工教育中心。
四、其它有关注意事项
(一)发往委6个后勤服务中心的电子公文由委财审处代收,发往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公文由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代收。
(二)省冶金研究院、省机械研究院、省轻工研究院、省化工研究院、省纺织研究所、省建材设计院等6家代管企业要按规定尽快安装运行HBSA-EATS,以保证纸质公文的存档。目前可通过河北国资专网查阅正式的红头红章公文。
(三)除委属6个后勤服务中心以外的大多数委属事业单位,没能赶上河北国资专网建设,为保证信息畅通,要抓紧接入专网并安装运行HBSA-EATS。
(四)凡安装了HBSA-EATS硬件和软件的单位,相互之间可通过HBSA-EATS传送非涉密电子公文。
HBSA-EATS运行管理由省政府国资委办公室负责,技术支持由省政府国资委信息中心负责。联系人:
办 公 室:王永华:0311-87903677,王勇强:0311-87907112
信息中心:赵葆青:0311-87902266,王海宁:0311-8790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