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扩权县(市)建设局、城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市政设施完好标准及检验评定办法》和《河北省城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安全操作规程》,省建设厅委托河北省市政工程协会,于6月份对全省市政设施完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方式和内容
这次检查历经三个阶段。各地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自检,各设区市主管部门检查所辖市(县),省检查组对各设区城市检查并抽查一个扩权县(市)。检查主要由自查台帐、道路设施、桥梁涵洞、路灯设施、排水设施、泵站和《规程》落实情况等七项内容组成。省检查组在听取各市两年来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基本情况、维修资金费用情况、有关文件落实情况以及对各县检查情况的汇报后,查阅自查台帐,抽取主次干道、小街巷各一条、泵站和桥梁各一座,进行计分。同时,对各市今年汛前排涝工作准备情况也进行了检查。(各设区市检查结果详见附件)。
二、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自查台帐情况。各市均按照《河北省市政设施完好标准及检验评定办法》的要求,建立了相应的设施检查和记录制度。唐山、秦皇岛、邯郸、廊坊、承德、沧州、邢台、张家口市的台帐记录情况较好,所有记录清楚、齐全、详细,保存完整,归类整理。
(二)各类设施情况。总体上看,各类受检市政设施的管养状况基本良好,大部分设施平均完好率达80%以上。随着近年来城市形象工程和亮化工程的开展,各市对路灯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力度都很大,完好水平较高,平均完好率达到87.1%。道路、桥梁和泵站设施的平均完好率达83%左右,且管养状况良好。其中,唐山、廊坊、秦皇岛、邯郸四市的道路和桥梁设施养护资金投入较多,完好水平较高;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四市近年来在小街道改造力度大,小街道的设施完好情况有较大提高;唐山、秦皇岛、保定三市的泵站管理处于全省前列,各种记录资料完整,站容站貌整洁、绿化好,设备配备自动化程度高,泵站安全设施齐全。部分城市排水设施由于设计时没有充分考虑城市发展速度以及养护资金投入不到位,都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设施老化现象比较严重,全省平均完好率仅为72.4%。
(三)《规程》落实情况。各市排水设施管理单位能够按照冀建城[2003]351号文件要求,建立“下水道养护维修安全作业票”制度,对下水道养护工进行内部培训。为了保证下井人员的安全,石家庄、保定、廊坊、邯郸、沧州等市配备了相应的井下气体检测设备,其它市也已经列入购置计划。除衡水市外,各市均参加了下水道养护工培训,取得了岗位证书。
(四)桥梁档案建立情况。2002年建设部《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印发后,全省各市积极贯彻落实,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从今年检查情况看,落实比较好的是唐山、沧州和承德市,其他城市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五)防汛排涝情况。各市对城市防汛排涝工作均高度重视,落实了防汛组织机构和各项责任制,完善了城市防汛预案,对市政设施均进行了检修和清淘,为确保城市安全度汛奠定了较好的基础。邯郸、唐山、秦皇岛三市均提前组织了排水管道清掏工作。
(五)各县的检查情况。各设区市按照省建设厅的有关要求,对所辖各市(县)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秦皇岛、邢台、衡水、石家庄市均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工作完成情况较好。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政设施维修养护资金严重不足。近几年各市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使市政设施逐年大幅增加,虽然相应的养护维修资金有所提高,但是实际到位率不高,有的市到位率还不足10%。各市很多市政设施存在超负荷运转、设备老化、养护维修不足等现象。由于维修养护资金得不到解决,制约了市政设施完好率的提高。
(二)市政设施管养有关文件落实还不到位。检查中发现,各市对《河北省市政设施完好标准及检验评定办法》中规定的市政设施完好标准和检验评定办法的理解上还存在偏差,如部分市的市政设施存在着对设施管理部门下达指令性指标,由于设施管理部门无法完成指标而虚报指标。部分市存在着记录不全面、填写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对下水道养护工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不理想,没有一个城市的下水道养护工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半数以上城市到目前仍未配备井下气体检测设备。
(三)各类市政设施完好水平还有待提高。虽然这次受检的市政设施平均完好率大部分在80%以上,但很多城市仍然存在设施管理死角和养护不及时、不到位现象。例如,各市道路设施均面临长期超负荷使用的状况,一些建成年代较早、服役时间较长的道路出现了沉陷、断裂、损坏等问题,这些问题在各市道路设施中占有相当比例;部分城市检查井、收水井淤积物较多,部分管道堵塞,配套设施维修不及时等。
(四)桥梁设施管理和养护力度有待加强。大部分市现有桥梁中七、八十年代投入使用的都占有相当比例,存在着大量长期超负荷使用的桥梁。各市普遍对桥梁设施的管养状况不理想,缺乏系统完整科学的档案资料,尤其对桥梁结构的维护意识淡薄,桥梁伸缩装置缺乏正确安装与正常维护意识,普遍缺少桥梁标志牌。同时,一些使用期限较长的桥梁普遍未经翻修,存在不同程度的病害,也没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行动、静荷载检测,缺乏有效的处置措施。
(五)扩权县(市)市政设施管养状况不佳。从检查中所抽查扩权县(市)的情况看,虽然这些扩权县(市)大多经济实力较强,但是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作问题较多,国家和省有关市政设施管养的文件、规定落实情况还不到位,“重建轻养”现象还普遍存在,市政设施养护档案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维护记录不及时,设施老化现象比较严重,排水管道安全作业状况不佳,部分县还没有按照要求建立“下水道养护维修安全作业票”制度。
四、今后工作要求
(一)加大对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力度,保证资金落实到位。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费用是养护和维修市政设施的专用资金,是保证市政设施完好的基础。各市要按照《河北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投资估算指标》和《河北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预算定额》认真计算,积极向各地政府、财政等有关部门汇报、协调,保证资金足额、按时拨付到位。同时,也要用足、用好这部分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进一步加强市政设施管养工作,积极探索新技术、新工艺降本增效。各市要坚决克服重建设、轻养护的做法,树立“三分建、七分养”的思想,继续加大市政设施的管养力度,继续加大对小街巷维修养护力度,确保设施完好。在养护维修资金普遍不足的情况下,要积极探索或者直接使用比较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降低养护成本。例如,在道路改造中应用乳化沥青稀浆封层、沥青冷再生、改性沥青路面材料等新技术、新工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
(三)加大对城市桥梁的管理、养护和检测力度。城市桥梁的管养一直以来缺乏系统、有效的管理办法,各市要按照建设部《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的要求,没有建立城市桥梁档案的市县要在今年年底前建立城市桥梁档案,有条件的市要对使用10年以上的进行桥梁检测和评估,下大力气搞好基础性工作,逐步完善城市桥梁的管理和养护工作。同时,要对现有桥梁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于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桥梁,尽快委托具有专业检测资格的单位进行动、静荷载检测,保证运行桥梁安全。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市政设施完好标准及检验评定办法》和《河北省城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安全操作规程》。要认真学习两个文件的规定,加强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能够较好地理解和掌握文件内容,在实际工作和作业中能够按照要求操作,尽快将文件的规定落到实处。要进一步规范市政设施台帐的填写,严格复核人审核制度和负责人签字制度,消除理解偏差。要尽快按照要求配备排水管道的安全检测设备,严格下水道养护工持证上岗制度。
(五)加大对县一级养护维修工作检查指导力度。各设区市要高度重视市(县)级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管理工作,加大对其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加强培训工作,组织工作交流和推广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规定,督导所辖县养护维修工作早日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五、高度重视城市防汛排涝,做好今年汛期各项工作。
当前我省正处于主汛期,也是防汛工作的关键期和决战期。目前我省大多数城市普遍降雨,部分地区土壤已基本饱和,局部暴雨洪水随时可能发生。各市对当前防汛的严峻形势要有清醒认识,切不可麻痹大意。一是要全面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防汛组织机构落实到位。二是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防洪排涝预案和相应配套措施,制定大中城市应急调水预案,着力抓好引水入市工程,确保城市供水安全。三是熟练运用并严格落实城市防汛排涝预案。各级部门和市政设施管养单位要认真开展学习防汛预案活动,做到熟练掌握,灵活运用,实现由经验防汛到预案防汛的转变。四是要切实做好抗洪抢险队伍和物资准备,要明确任务,落实到人,抓紧进行必要的培训、演练,要认真落实物资品种、数量、存放地点和存储方式,做到专人保管,调运方便。五是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防汛纪律,密切关注汛情、水情、工情,一旦出现汛情和险情,及时上传下达,并迅速进行抢护,确保今年城市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附件:《2006年市政设施完好情况检查综合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