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军工单位人事处:
按照河北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我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就2006年职称申报评定通知如下:
一、2006年全省职称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进一步完善“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职称工作运行机制。探索多种评价形式,积极推进职称工作的改革和创新。
二、2006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各类职称考试,原则上仍按照冀职改办字[2005]73号、冀职改办字[2005]74号文件中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各单位要按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和程序,对职称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规范操作,将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做实做细。
三、时间安排。
1、7月份,安排部署今年的职称申报评审等工作。
2、8月底前,各单位要完成申报推荐工作。
3、9月底前,完成职称申报材料审核交接工作。
4、11月底前,全省完成评审工作。
5、12月底前,全省完成高、中级资格审批、备案及工作总结。
四、今年,河北省对中小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实行申报数额和申报评审条件双控制。全省中小学高级数额控制在5000名,中级申报数额控制在30000名以内。省职改办将根据各设区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总量按一定比例下达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数额。
五、2006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
六、从今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单位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打分的重要内容之一。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是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统一凭证。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56学时。具体规定见《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管理的通知》(冀人发[2005]37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5]77号)。
七、对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2006年调整为:
1、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中专毕业前后,累计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6年以上;大专毕业前后,累计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以上。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或大专毕业前后,累计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6后以上。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前后,累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7后以上。
八、认真落实申报推荐工作公示制。从今年起,各单位要做好以下二项工作:一是要建立“申报评审材料审核责任制”,即: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领导对申报人的评审材料负全责,确保送评材料的真实可靠。二是要进一步落实申报材料公示制。各单位要按照《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冀职改办字[2001]125号)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申报者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公示工作。对群众有异议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复核,增加申报材料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接收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