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扩权县(市)建设部门,依法行政示范县(市)建设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建设部最近印发了《关于印发〈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的通知》(建法[2006]152号),并将建设部组织编制的住宅与房地产(住房公积金)、工程建设、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乡规划等四个《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电子版发布在建设部网站上,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行政执法责任制手册》时参考使用。示范文本是推荐性、指导性的,旨在指导和推进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避免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大量重复劳动。
现将建设部《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和借鉴示范文本的内容,抓紧对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手册》进行补充、完善,把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05]21号) 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附件: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的通知》(建法[2006]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