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国家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切实做好我省评选推荐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作出如下安排,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评选推荐名额
国家分配我省劳动保障系统表彰名额为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由于评选推荐名额较少,各设区市要按照评选范围和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含扩权县)综合评比,择强选优,将在全省具有竞争力的单位或个人推荐上来。每个设区市可酌情推荐或先进集体1个,或先进工作者1名。
二、推荐材料要求
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和事迹材料、事迹简介,要手续齐全,逐级加盖人事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印章;推荐的先进工作者,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单位)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随推荐材料一并上报,其中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同时报送软盘。于2006年7月底前报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精心组织实施
国家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对劳动保障系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是全国劳动保障系统的一件喜事、盛事,对于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按《通知》规定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方法和评选要求,严格程序,认真实施;要坚持评选条件,坚持择优选强,坚持群众公认,确实把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特别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出来,予以表彰。
为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成省劳动保障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本次评选推荐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各设区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各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加强领导,并确定专人承办具体评选推荐工作。各设区市评选联系人、联系电话尽快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槐更奇、刘海光
联系电话:031l一88676877,88616879
传真电话:0311―88616877
附件: 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长:
霍观宇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长
赵新喜 省人事厅副厅长
成员:
刘全发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处长
张 兵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
杨亚忠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主任
槐更奇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士录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刘宾志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郭士英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处处长
赵志岚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
安振兴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培训处处长
刘建平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
张秀敏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争议仲裁处处长
刘 跃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
李元河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处长
陈树新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村养老保险处副处长
刘振军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老干部处处长
高万红 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处处长
要文波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干部教育处处长
张培君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主任
王 奇 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朱云祥 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局长
刘双元 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张礼文 省直统筹单位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主任
李青海 省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处长
李树强 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仲群 省就业训练中心主任
鲍淑塘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驻京劳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俊英 省劳服企业指导处处长
卫天石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主任
王浩旭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刘建新 中国劳动保障报驻河北省记者站站长
办公室
主任:刘全发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处长
副主任:张兵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
李士录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刘雪林 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处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