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导意见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以深化政府管理体制、农村、企业、财政、社会保障等改革为重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形成有利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开好局、起好步。
一、加快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依法行政。继续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在我市的实施。做好已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防止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反弹。对依法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完善运行监管机制。加强各级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网上审批等便捷方式,完善操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责任单位:市法制办、监察局、发改委)
――投资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完善和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制和备案制,真正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行政府公益性投资项目代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扩权强县改革。抓好扩权强县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对扩权强县工作的跟踪调研,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加强对扩权强县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参照扩权县的改革措施,选择部分重点镇,扩大经济管理权限,促进其向小城市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事业单位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政事分开、授权法定的原则和综合行政执法的要求,界定和调整职责范围;对从事公益活动的事业单位,按照优化组合和便民服务的原则,进行联合、合并和重组,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严格控制发展规模和增长幅度;对经营性事业单位,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事局、编办)
――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编制并实施《石家庄市行业协会发展规划》。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服务,逐步将行业评估论证、资质考核、行业调查统计等职能转移或委托行业协会承担。积极探索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建设。探索重点行业、园区和城市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模式。加快建立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核算制度;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抓好城市大气质量改善,健全环境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决策体系和政策措施;建立和落实权责一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和处理重特大事故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安监局)
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农村综合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全部取消农业税,继续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抓好鹿泉市综合改革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创新乡镇事业站所运行机制, 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编办、财政局、教育局)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研究制定征地补偿费用在农村集体经济内部的分配办法。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多种就业渠道。积极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推进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年内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加快准入制度的落实,发展多种所有制粮食购销企业。积极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加强和改善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加快检验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粮食局)
――涉农体制改革。推进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林业分类经营管理,抓好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继续推进供销社体制改革,年内完成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乡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水利局、林业局、供销社)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总体方案。规范国有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严格改制程序,依法操作,确保完成泵业集团、珍极集团等39家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国有大型企业投资主体和股权多元化。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加大企业破产工作力度,完善国有企业退出市场机制。加快企业“退二进三”搬迁改造步伐。(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商务局、发改委)
――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出资人制度,以建立健全国有大型公司董事会为重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抓紧健全独立董事和派出监事制度。出台《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授权经营管理制度和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积极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垄断行业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力、金融、烟草、盐业、出版等行业改革,破除不合理的行政性垄断。加快推进城市公用事业改革,提高公用事业管理水平和资源效率,放开市政公用事业资本市场、经营市场和作业市场。确保国有资本对公用事业的控制力,允许各类资本投资和经营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立和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和政府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金融办、烟草专卖局、新闻出版局、城管局)
四、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优化发展环境。切实抓好国家和省、市关于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的贯彻落实,尽快提出进一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消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重点扶持市50强民营企业,壮大19家省百强民营企业。每个县(市)区选择不少于20家民营企业给予重点扶持,促其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中小企业局)
――担保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市、县(市)区二级担保机构建设,扩大规模,防范风险。要采取多种形式筹集担保资金,年内力争形成15亿元的担保能力。加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全市担保机构快速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
五、积极推进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财政体制改革。强化公共财政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在合理划分事权的基础上,研究明确各级政府在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农业生产等方面的支出责任,制定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分工明确、相互补充的一般和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大力推进项目库建设和项目预算管理。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和财政监督机制改革,形成适应市场机制和公共财政要求的资源安全高效配置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
――农村金融改革。农村信用社按要求达到专项票据兑付条件,争取央行34亿元扶持资金按时到位。加快县级统一法人联社的组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继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市商业银行年底前确保完成增资扩股和不良资产处置任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改委、农村信用联社、商业银行)
六、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利用外资。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程序。改进招商引资方式。积极探索引入基金投资、风险投资等利用外资方式,不断开拓扩大外商投资的新途径。加强与世界500强的合作,鼓励其在我市建立装备基地、产业配套基地和研发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
――外贸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企业扩大商品出口,提高机电、高技术等产品出口比重,限制高耗能和资源性产品出口。深入研究贸易摩擦增多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带来的影响,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对外经济合作。鼓励有资金、技术和经营管理优势的企业开展跨国生产和经营,扩大境外加工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加强对国有境外投资企业的监管,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国资委)
七、继续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要素市场建设。加快资本市场稳步发展,积极培育后备上市资源,大力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年内力争2-3家企业挂牌上市,完成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规范土地市场,全面推进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完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发展劳动力市场,尽快建立覆盖全市的劳动力供求信息查询、发布系统。发展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国有产权有序、公开流转,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金融办、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国资委)
――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提高连锁经营的规模和水平,完善发展连锁经营的政策措施。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制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措施,整合物流资源,培育发展一批大型物流企业或企业集团。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搞好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试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尽快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积极推进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建设,重点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加快信用征集和信息披露制度建设。鼓励诚实守信,加大对失信者的惩戒力度。(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抓好以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农资市场、建材市场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和改善价格调控,确保市场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八、继续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就业制度改革。重点做好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和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再就业工作,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继续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进一步改善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环境,建立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工作机制。年内转移农村劳动力20万人。(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实现68??5万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实现9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实现87??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实现58万人。妥善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的善后工作。启动并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研究探索适合农民双向流动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障政策。研究探索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快将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广大城镇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做好城镇低保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加强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稳步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加快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人口计生委、房管局)
九、加快推进社会领域体制改革
――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管理的制度化建设,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抓好转制科研机构的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与机制建设,扩大国际国内科技合作,提高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集成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教育体制改革。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政府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推进普通高中办学体制改革,促进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共同发展。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强应用技能培训。切实加强国家教育政策的落实,解决弱势群体子女的就学问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文化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出台《市直文化系统体制改革方案》。(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疗机构内部改革,提高服务质量。稳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改制。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突出抓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年内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所。抓好4个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加快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步伐,加强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疾病预防控制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