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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秦皇岛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6-04-10    文件号: 秦政办[2006]47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加入收藏夹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秦皇岛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秦皇岛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秦皇岛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在巩固以往各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促进全市市场经济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六届八次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科学发展、提速发展、和谐发展”的工作主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工作方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治本力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巩固和扩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成果,为构建和谐秦皇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
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针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保护知识产权、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打击商业欺诈、农资、旅游、房地产市场、建材、建筑市场等10个专项整治活动。同时积极探索长效机制的建设,标本兼治,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打击与帮扶并重,努力实现整顿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整顿一个区域,规范一个区域,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及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品种,强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小作坊的整治和规范力度。加大暑期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监督力度和检测的密度。加强旅游景区周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市食品市场安全有序。
(二)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重点整治在我市主流媒体上发布的有关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夸大功能的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资广告和夸大投资回报的经营性广告;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相应资质、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依法严惩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企业不规范促销、虚构或者夸大特许经营品牌效应、骗取加盟费的行为,打击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打击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各类欺诈行为。
(三)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依照《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规范直销,查禁传销。主管部门对重要的案件线索要追根朔源,一查到底,彻底铲除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净化我市社会环境。重点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集中力量查处涉及面广、参与人多、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务求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跨省市、跨地域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严厉查禁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传销等传销活动,加强对传销多发区、易发区的整治,严防传销进入学校。全面清理审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后被禁止传销活动的企业,对检查中发现有违反规定重操旧业的,要严厉打击。规范传销转型企业和已批准直销企业的营销活动,加强对辖区转型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于曾有过传销行为,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企业重点监控,进行全面检查。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整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区域是商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商场(超市)、展销会、货物进出口和定点加工企业。对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医药、保健品、食品等领域的侵权行为,对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非法出版物、盗版光盘的制售行为以及建材领域的知识产权假冒行为,加大刑事打击力度。通过整治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全面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和能力。
(五)旅游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各种超范围经营行为,大力整顿出境游市场秩序;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加大“优胜劣汰”力度;强化导游队伍管理,建立健全导游管理网络;加强对星级饭店的管理,严格落实星级标准;加强对旅游区的管理,优化旅游接待环境;整顿一日游市场,提升旅游整体形象;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客运索道、大型机械游乐设备、游船、快艇等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确保旅游安全。通过整治规范旅游企业经营活动,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六)建材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劣质钢材、有毒有害装饰装修材料、国家、省已经淘汰和限制使用的以及获得3C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的建材产品;加强涉嫌生产、加工、运输、仓储、销售假冒伪劣建材商品的企业、建筑工地及专业市场的监管;加强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建材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违法生产、经销建材行为;严厉查处无产品标准、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化验室合格证(水泥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不执行国家有关行业规章的建材企业;使我市制售假冒伪劣建材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七)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积极推进农资管理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农机配件等坑农害农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农资价格的监控和检查力度,坚决制止乱涨价的行为。基本消除违规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不法行为,彻底取缔无照、无证、无标识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查处坑农害农案件,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农资市场环境。
(八)药品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制售假劣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检测管理;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行为;积极开展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活动;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准入制度;清除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黑窝点;加大对已通过GMP、GSP认证企业的监管力度;继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开展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强化药品质量抽验,充分发挥监督优势;加强药品广告监管,规范药品广告市场。
(九)整顿建筑市场秩序:重点查处规避招标和在招标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问题,严厉打击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重点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行为。出台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建立和落实防止新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不发生新的拖欠。
(十)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方案,侵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质量问题不认真处理,不按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不按保证书承诺承担保修责任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容积率的行为;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按商品房销售的行为;未经批准,单位自建职工集资住房的行为;查处房地产中介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合同订立和履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宏观调控和稳定总体房价,使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保护居民住房消费积极性,建立诚信经营、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全市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在重点开展上述10个专项整治活动的同时,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烟酒、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遏制非法拼装汽车、地条钢、黑心棉和毒鼠强等反弹势头;打击走私贩私和逃套汇、网络套汇、打击虚开销售增值税发票、偷逃骗税行为;取缔地下钱庄和变相期货市场,打击非法集资和银行卡、短信诈骗行为;整顿和规范土地、文化、矿产资源的开发秩序;继续开展医疗价格、涉农收费、教育收费等领域的监督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等。
(十一)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有关监管制度层面的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防止反弹。各级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特别是对已开展专项整治的领域,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要积极探索综合行政执法,避免分头执法、多层执法,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要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交通、通信、检测等方面的装备水平,提高市场监管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十二)探索治本之策,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各相关行政执法和管理部门,要建立、充实和完善本系统的信用体系建设内容,建立失信惩戒制度。要以企业信用建设为重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一是以食品企业量化分级管理为基础,以食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切入点,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重点打造诚信企业。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三是深化诚信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十三)加强区域协作, 打破地区封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与唐山、承德、葫芦岛四地市的区域协作体系建设,充实工作内容,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扩大协作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和交流。统一市场准入标准,在协作体系内实现蔬菜检测结果互认共享,避免重复检测。针对暑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在旅游、食品、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方面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打破行政区划的局限,进一步清理各级各部门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定,完善和统一市场准入标准,努力建设统一大市场,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整规工作继续坚持“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完善并落实整规工作责任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形成行政首长负总责、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整规责任机制。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各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使整规工作形成合力。各级整规办要加强督导协调力度,进一步落实我市的整规工作月报制度、调度会议制度、季度例会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和综合评价制度等7个工作制度,确保各专项整治活动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着力查处大案要案,严惩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要充分运用行政、刑事两种手段,集中力量查处和曝光一批社会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情节恶劣的大案要案,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杜绝以罚代刑,以罚代管现象,坚决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决不手软,真正做到案件不查清不放过、源头找不到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各级执法机关要坚持严格执法、秉公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随意性,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教育广大执法人员牢记宗旨,不辱使命。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纪律。切实加强《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监管本领,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秉公执法, 进一步提高整规工作效率。
(四)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打造社会联防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努力构建政府、企业、消费者、社会舆论共同参与的市场监督网络。建立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拓展群众的维权渠道,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坚强后盾。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好的典型,及时发现问题和线索,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打击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全市整规工作质量和水平。

秦皇岛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按照《秦皇岛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食品品种,以农村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暑期及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一)严厉打击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
(二)重点加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的整治;
(三)规范散装食品的管理;
(四)重点整治儿童食品、保健品、调味品、熟食(肉)制品、豆制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完善和落实各项责任制,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切实解决各自为政、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将分散的监管力量集中起来,将具体的监管内容统一起来,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机制。
(二)加强食品检测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检测手段,规定必检品种,对生产实行全过程监测,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检测信息,真正发挥规范生产、引导消费的作用。加快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实施上市销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认真抓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销售网络建设。加强对基层食品流通的监管,形成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保证农村食品安全。积极探索农村食品销售网络建设,鼓励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到农村建立网点,形成食品供应的主渠道。
(四)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业管理及企业自身管理。加强食品行业管理,建立食品企业的诚信和食品安全承诺制度。对采用先进管理技术、方法,具有良好信誉和确保食品安全的企业予以鼓励和表彰。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质量的社会氛围。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予曝光。大力宣传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所取得的成果,加强正面引导。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市整规办(食安办)
责 任 人:市整规办(食安办)主任 王 强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粮食局、畜牧局、水产局、环保局、供销社、公安局、出入境检疫检验局、秦皇岛海关。
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完善指挥协调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收集汇总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各配合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联动,细化本部门工作措施,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打击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 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坚持打防并举,完善打击商业欺诈的执法体系。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对商业欺诈活动的强大威慑力,遏制商业欺诈泛滥的势头。倡导诚信兴商、守法经营的社会风尚,提高企业、消费者和患者自主维权意识和能力,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反商业欺诈长效机制。
(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对当前广告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典型的虚假违法广告,特别是利用新闻媒体发布的虚假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和美容服务以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广告,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通过专项整治,使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虚假宣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对经营、发布恶性虚假广告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予以严厉惩治,使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结合专项整治,完善法律法规和广告执法监管机制,增强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建设诚信广告业,探索和建立广告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健康发展。
(二)打击非法行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二是严肃查处假冒医学科研、军队、武警名义的违法行医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擅自增挂医学科研机构名称或假冒军队、武警名义以及医学科研机构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医疗场所的行为。重点查处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医疗场所租赁、承包或变相租赁、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从事诊疗活动行为。四是清理整顿非法性病防治机构。重点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对核准开展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相关的组织管理、人员配备、检验能力和基本设备情况进行审核,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予以注销。五是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六是严肃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七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以及医师超出执业范围行医的行为。八是严肃查处擅自发布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行为。
(三)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紧紧围绕经营者、群众反映强烈的合同欺诈和商品销售中存在的热点问题,严厉打击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案件,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整治重点是:一是利用买卖、加工承揽、旅游、中介服务、农副产品订购、重要生产资料等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虚假商品让利、打折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拍卖、旧机动车交易、旧货市场、餐饮等行业中涉及欺诈的行为;四是严厉打击美容美发行业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加强对美容美发产品质量的监测,适时发布监测结果;五是严厉打击消费储值、会员卡消费、商场超市变相出租场地招引代理商和虚假有奖销售等欺诈行为。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有关规章和制度。认真研究分析各类商业欺诈行为,特别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敛财等欺诈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摸清犯罪分子惯用手法、骗术类型和高发领域,制定有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堵塞法律和制度漏洞,为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提供依据。
(二)加强联合监管。各种商业欺诈行为涉及多个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间的相互配合,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联合监管。对有过商业欺诈行为的企业、个人和医疗机构,要列入“黑名单”。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跟踪欺诈行为的变化动向,做到及早发现、准确定性和依法查处。
(三)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自律活动,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对企业的约束,形成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诚信意识。加强企业和医疗机构信用建设,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行风,倡导“诚信兴商”和“守合同重信用”,引导企业形成诚信守法经营的商业理念和信用文化。揭露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宣传,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宣传教育,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普及防骗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使欺诈者寸步难行。强化舆论监督,及时报道商业欺诈专项整治的成果,深刻揭露欺诈的骗术和骗局,曝光典型案件,震慑不法分子。
三、组织领导
(一)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 任 人:市工商局局长 张延华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药监局、广电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城管局。
(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 任 人:市卫生局局长 张春友
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商务局、物价局。
(三)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 任 人:市工商局局长 张廷华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药监局、广电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城管局、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秦皇岛海关。
各打击商业欺诈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协调联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方案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 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依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规范直销,查禁传销。按照“依法严惩策划、组织者,摧毁传销网络,教育解救受骗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坚持打击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切实加大侦办力度,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最大限度的解救群众,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打击重点是:一是要坚决取缔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二是严厉查处以介绍工作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名义,欺骗群众离开居所非法集居,并且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传销侵害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决不能让传销进入学校危害青少年。四是要集中力量查处涉及的地区多、参与人员多、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坚决摧毁传销网络。
二、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传销活动严重侵害公众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使人民群众深受其害。《禁止传销条例》的颁布,使打击传销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为有效打击传销非法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各级公安机关、工商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各司其职,尽职尽责,严厉打击传销活动。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根据我市打传工作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和联合办案机制。县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要设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沟通,保证对传销案件查处的衔接到位,整合执法力量,共同取缔传销活动。
(三)实行属地管辖,发挥基层队伍力量。传销行为成因复杂,涉及面广,工作难度较大。为全面遏制传销活动,保证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不留死角,县、区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对辖区内的打击传销工作负总责。县、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作用,对辖区内的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协调,保证部门间联合作战,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将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市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结合我市打传形势和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内容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要按照《禁止传销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坚决打击,决不姑息。对重要的案件线索要追根朔源,一查到底,彻底铲除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确保暑期稳定,净化我市社会环境确。
(五)树立长期作战的意识,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公安、工商部门要坚持长期作战思想,切忌有松懈情绪。要善于在工作中总结经验,工作中形成的协同作战、联合办案的有效机制,要不断完善,长期坚持,不断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要立足端窝点、抓源头、一查到底的工作原则,做到标本兼治。
三、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 市公安局
责 任 人: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 李云隆 市工商局局长 张延华
配合单位:商务局、教育局、监察局、银监局、民政局。
牵头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构,定期分析研究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各配合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配合,协调联动,细化措施,全面完成整治目标和任务。

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整治目标: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活动,有效遏制各种侵权行为,建立长效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全面提高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工作重点:以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为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对商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商场(超市)、展销会、货物进出口和定点加工及印刷的监督。及时查处社会反映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假冒和冒充专利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医药、保健品、食品假冒商标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危害青少年成长的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活动。
(一)保护专利权:保护专利权行动由市科技局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建材等领域的假冒和冒充专利的违法行为;查处冒充政府知识产权部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或其他合法组织,欺骗公众,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办一批侵犯核心关键技术的发明专利、外观设计等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
(二)保护商标权:保护商标权行动由市工商局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查办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商标侵权案件;影响较大的涉外商标侵权案件;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著名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违法案件;侵犯地理标志专用权的商标违法案件;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违法案件。
(三)保护著作权:保护著作权行动由市版权局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一是继续深入宣传著作权法,努力提高公众的著作权法律意识。二是加大版权社会监管力度,积极探索版权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继续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活动,坚决遏制侵犯著作权的不法行为。四是继续搞好版权服务,积极推动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五是积极探索版权保护的长效机制,打造版权保护高地,创建无盗版市场,抓好版权保护示范单位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宽版权管理领域,把版权管理工作向网络、电影等多个领域延伸,充分发挥版权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面完成专项行动预定目标。
(二)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增强各单位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权益的能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我市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创造健康有序的投资环境,推动科技进步和国民经济快速发展。
(三)强化部门之间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各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统一高效的保护知识产权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执法,严禁以罚代刑,切实有效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四)研究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管理机制。
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探索保护知识产权长效管理机制。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各职能部门间建立沟通和协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力度,提高打击违法侵权行为的效率,更好的整顿和规范我市知识产权市场秩序。
三、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 任 人:童保林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版权局、公安局、秦皇岛海关牵头单位对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构,会同配合单位,定期分析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配合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配合,协调联动,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整治目标和任务。

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按照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塑造优秀旅游城市形象,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突出抓好“五一”、“十一”和暑期重点时段的专项检查和整治。在景区、车站、高速公路出口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抢拉游客、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等不法经营行为。
(二)大力整顿出境游市场秩序,打击各种超范围经营行为。一是规范组团社经营行为;二是加强对自费项目的管理;三是查处和制止“零团费”、“负团费”、减少合同项目、增加自费项目、诱导购物或不健康消费、中介组织非法经营旅行社等行为;
(三)强化导游队伍管理,建立健全导游管理网络。继续实施导游积分制和IC卡管理,完善导游员执业信誉档案和除名公示制,严肃查处违规操作、擅自加点、收受回扣、私带黑团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对星级饭店的管理,严格落实星级标准。加强星级饭店的日常监管,建立星级饭店管理档案,分等级进行量化考核。
(五)加强对旅游区管理,优化旅游接待环境。全面推广景区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对已评A级景区的复核和监督管理,清理整顿旅游景区环境脏乱差、秩序混乱、乱涨价、乱收费、小商小贩强买强卖等不文明行为。
二、主要措施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动员。
要充分认识旅游市场整顿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在治理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大力度,力求取得整顿工作的新突破。要建立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直接抓,全体动员,全面落实。
(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负其责。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周密部署,组织落实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要找准薄弱环节,有重点地抓好旅游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要与公安、工商、物价、交通、城管、质监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整顿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三)加强队伍建设,畅通投诉受理渠道
通过执法培训、交叉互查、现场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建立一支廉洁、高效、联动的执法队伍。完善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各级都要公布投诉咨询电话,保证各种纠纷和投诉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妥善、及时的处理。
三、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责 任 人:市旅游局局长 李文阁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发改委、城管局、物价局、公用事业局、商务局、质监局、广电局、文化局、体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文物管理局、秦皇岛海事局、气象局、民航秦皇岛站
牵头单位要加强领导,完善指挥协调机构,对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分析研究旅游市场秩序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做出部署。各配合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配合,协调联动,细化措施,全面完成旅游市场整顿各项工作目标。

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 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整治目标:生产领域:加强对生产领域的检查,坚决关停不具备生产能力和生产条件、不符合有关产业政策要求、产品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建材生产企业,规范建材企业生产行为;继续加大对劣质钢材的打击力度,巩固打击成果;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生产、经销、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违法行为。
流通领域:对各零售、批发摊点及专业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登记造册,实行综合管理,索证索票率要达到80%;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经营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使我市50%的建材市场达到星级标准。
建筑工程:强化对建筑工地的监管,杜绝“三无”产品,有效预防有毒有害装饰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严格建材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建材质量,改善广大居民的住宅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公众建康。
(一)重点产品:劣质钢材,获得3C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的建材产品,国家、省已公布淘汰和限制使用的建材产品等。
(二)重点领域:实行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建材生产企业;涉嫌生产、加工、运输、使用、储存、销售假冒伪劣建材商品的企业及重点建筑工地。
(三)重点市场:华运建筑装饰城、金原家居装饰城、兴开装饰材料市场、双宝装饰材料批发市场、绿色天亭装饰材料城等。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牵头单位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通过多种检查形式,提高建材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性。增加联合检查频次,有重点地对生产、流通、使用进行抽查,现场联合办公,发现问题当场解决,对影响较大的案件实行联合办案,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净化我市建材市场。
(二)精心组织,摸清底数。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销建材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在建工程中安装、使用建材产品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摸清生产、经销建材产品的企业数量、规模和分布情况,建材产品的获证情况,产品的品种、执行标准情况等,建立相应的企业档案;摸清在建工程安装、使用建材产品情况,对进入建筑工地的建材产品要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建材产品使用终端的质量状况。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加强对生产领域的检查。将建材生产企业纳入定期监督检验计划,实现全面监控。加强对流通领域的检查;对各零售、批发摊点及专业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要求各建材专营市场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重点工程用建材产品的检查,对重点工程在用的建材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有毒、有害装饰装修材料的检查,对有害物质严重超标装饰装修材料要清出施工现场,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建筑工地,要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多层次进行宣传。及时曝光查处的案件,公布建材产品质量信息,积极引导消费,使建材市场专项整治成为得民心、顺民意的为民工程。
三、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责 任 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刘晓明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电力公司。
牵头单位对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协调力度。各配合部门要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协同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整顿和规范建材市场秩序。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 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2006年种子抽检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农药产品标签和质量合格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农机配件和肥料质量进一步好转,农资经营单位证照齐全,初步实现可追溯管理,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提高。 
(一)重点工作:紧紧抓住“四重一大”,严厉打击七种违法违规行为。即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大案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及零配件等农资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重点查处的范围:一是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未达到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的;三是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产品的;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五是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的;六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七是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识的。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农资打假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形成上下协调、运转高效、覆盖全市的农资打假网络。农业局要切实担负起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责任,认真落实农资打假责任追究制,督导、检查打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与措施,加强对本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整治和大要案的查处。
(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农资打假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农资打假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利用印发明白纸、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介绍农资识假辨假和使用常识,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利用农业信息网等媒体曝光一批典型假劣农资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的工作氛围。
(三)狠抓案件的查处和农资质量抽检。进一步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在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对已立案查处的案件要争取早日结案;对已受处理的违规单位或个人要开展“回头看”。在重要农时,对种子、农药、肥料、农机配件等农资进行质量抽检,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四)强化对农民的服务指导。发挥农业部门的技术优势,结合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三电合一”、配方施肥等活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提高农民科学使用农资的水平。通过推介、展示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诚信企业和优质农资产品的宣传力度,使农民能够买到放心适用的优质农资产品。
(五)协调配合,加大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打击力度。在农资打假过程中,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按照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农资打假工作,真正形成农资打假的合力,推动农资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 任 人:市农业局局长 李金生
配合单位:市物价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畜牧局、海洋与水产局、商务局、发改委、出入境检疫检验局。
牵头单位对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构,定期分析研究农资市场秩序存在的问题。各配合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配合,协调联动,细化措施,全面完成整治目标和任务。

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 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使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规违法犯罪行为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药品生产流通的正常秩序得到维护,药品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医药事业得到促进和发展。
(一)把各辖区内问题多发领域作为整治的重点区域。
(二)出重拳加大药品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行为,全面清查医疗器械产品。
(三)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提高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的上报率和报告质量,向社会发布药品不良反应通报,促进合理用药。
(四)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配制)加工药品,医院制剂和擅自更改使用范围、功能主治或适应症、生产批号、有效期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源头监督管理。
(五)加大对已通过GMP、GSP认证企业监督管理的力度。
(六)积极开展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活动,加大对医疗机构制剂的监控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深入开展药品放心工程;继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巩固扩大成果。
(八)强化药品质量抽验,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优势。
(九)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对重点区域的监控,开展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加强药品广告监管,规范药品广告市场秩序。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顿和规范医药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兼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科。
(二)严查大案要案。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积极争取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强化药品市场监管。要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提高广大群众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各药品流通、使用单位守法经营(使用)的自觉性。
(三)与认证工作紧密结合,严格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以确保药品质量。对于达不到国家验收标准或近期有违规行为的企业限期整改,对有制售假药等严重违法行为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坚决不予通过。
三、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 任 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云明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商务局、物价局。
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完善指挥协调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我市药品安全形势,协调部署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收集汇总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各配合部门要细化本部门工作措施,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 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2006年在建和新开工、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城乡结合部的建设项目。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各方行为,重点是规范政府投资工程的业主、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
(一)开展对招投标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规避招标依法对招投标代理单位规避监督,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专项整治。私招滥雇,出借资质证书,超越资质许可承揽业务;不履行招标投标的法定程序,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弄虚作假,排斥潜在投标人,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与所代理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等行为的整治。
(三)开展对开发区建筑市场的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不依法发放施工许可证以及实行地区封锁、部门保护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开展对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行为的专项整治。重点是检查防止新欠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建设单位及总包单位拖欠工程款情况以及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五)开展对施工企业承包及分包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无证、越级承揽工程等行为。
(六)开展对外埠进秦企业市场行为的专项整治。重点是依法查处外地进秦设计、施工、监理、代理、担保企业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秦手续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主要措施
(一) 加强领导,制定措施,建立整治工作责任制。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做到“三到位”,即动员部署到位、组织检查到位、调查处理重大问题到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各级、各环节、各岗位的具体责任,建立层层落实的责任制度。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市、县都要设立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开。
(二)精心组织,严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检查整顿工作要坚持“三个结合”。一是检查和指导工作相结合。在检查过程中不仅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而且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检查和宣传法律法规工作相结合。每一个工程检查结束后,都要现场进行讲评,使所有参建单位都受到一次法律法规教育。三是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相结合。每次检查结束后都要认真进行总结,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办法和措施。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研究制定建筑市场治本之策。
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定和措施,创新监管机制,积极开展建筑市场治本之策的研究,做到建筑市场的规范管理。规范市场主体各方的行为以及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行为,从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把工作重点转到市场监管上来。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特别是强化中标后的跟踪管理工作,实行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建立完善企业诚信信用档案,并与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挂钩。
三、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 任 人:市建设局局长 聂春友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国土局、劳动局、综开办、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监察局、公安局。
牵头单位要对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指挥协调机构,定期分析研究建筑市场秩序存在问题。各配合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配合,协调联动,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整治目标和任务。

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 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整治目标:市场监管、考核标准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得到完善,监管手段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各类房地产企业和执(从)业人员信用管理的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制度等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房产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受到处理,房地产企业经营运作行为进一步规范。消费者权益得到合法保护,房产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工作重点:
(一)依法查处和纠正房产市场管理行政主体在资质审批、许可证发放等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各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规范现象。
1、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
2、依法查处和纠正利用职权实施部门垄断,阻碍市场公开公平竞争的行为;
3、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二)依法查处和纠正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管理和房屋拆迁等重点领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规范现象。
1、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依法查处商品房预、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依法查处商品房面积“缺斤短两”等违法违规行为;
4、依法查处房地产中介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5、依法查处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6、依法查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7、依法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成立以市房产管理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市房产管理局市场管理科、开发企业管理科、产权管理科、物业管理科、经济房管理科、拆迁管理科、开发项目管理科、执法检查科、房屋稽查大队、市场管理处、产权处为成员的秦皇岛市整顿和规范房产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管理科。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按照“统一部署、分区整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层层责任制,切实做到“人员、任务、责任”三落实,各县建设局、区房产局要按市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县、区整顿和规范房产市场秩序工作。市局将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县、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整顿和规范房产市场秩序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需要各方的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各级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局各相关科室、有关单位都要积极争取各相关管理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进一步协调关系,理顺程序,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把整顿和规范房产市场秩序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房产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一方面要严肃查处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媒体曝光案例的查处,在全社会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舆论氛围。
三、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责 任 人:市房产局局长 张万春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商务局。
牵头单位对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协调力度。各配合部门要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协同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整顿和规范建材市场秩序。
秦皇岛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实施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巩固提高年。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秦皇岛市2004-2007年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突出科学发展、提速发展、和谐发展的工作主题,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强化基础、完善机制、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推进食品产业化发展,为构建绿色、和谐、活力、魅力秦皇岛服务。
总体思路:围绕一个中心,落实两项制度,健全三个网络,控制四个环节,完善五大体系。即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为中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网络、食品监测网络、食品信用网络,有效控制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食品消费四个环节,完善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标准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责任保障五大体系,积极构筑食品生产标准化、流通规范化、市场组织化、经营产业化、营销品牌化、服务社会化、消费理性化的发展格局,促进食品产业上档升级,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 继续修订和完善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食品生产企业按标生产率达98%以上;深化食品市场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完善食品质量检验检测网络建设,提高食品检测能力和水平;推进规模以上食品企业(基地)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分级监管机制;抓好食品安全信用建设试点,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食品综合抽检合格率达88%以上,安全食品市场占有率达80%以上。
具体目标:
----新增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7项,扩大标准化生产的面积;标准化蔬菜播种面积达94万亩,标准化率98.9%;标准化果品基地达70万亩,标准化率78%;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养殖率达70%以上,优良品种普及率达95%,畜禽产地检疫率达97%;标准化水产品养殖面积达32万亩,标准化率达97%。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标生产率达98%以上。28类食品大中型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强力推行HACCP体系认证管理。组织实施“313”工程,强化小作坊食品加工点的整治和监管,作坊式熟食肉制品、豆制品、大众面食等食品加工点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合格率提高30%。
----加大食品市场整治力度,重点加强农村、儿童、保健食品市场的整治,促进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加强食品市场监管,15类食品有QS标识城市区占95%以上,农村占85%以上;城市区继续抓好蔬菜市场准入的巩固和完善工作,四县城关区全面推行蔬菜市场准入管理;城市区和县城城关区全面实行机械化生猪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研究解决城市区生猪产品“二次污染”问题。做好城市区果品、豆制品、熟食(肉)制品、水产品、酒类市场准入试点工作。
----完善食品检验检测网络建设。加快市畜产品、水产品、果品检测中心建设步伐。畜产品、水产品、果品快速检测站(点)达20个。抓好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定期发布检测信息。
----培育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类典型50-80家,发展壮大食品生产基地或龙头企业20-25个。
----100平方米以上的食品超市、中型以上宾馆饭店和集体用餐食堂全面实行进货备案登记管理,索票索证率达95%以上;封闭农贸市场全面推行经营户诚信档案管理;加强200平方米以上的食品超市散装食品的管理;继续抓好农贸市场熟食肉制品、豆制品的保洁经营工作。强化大中专院校食堂、中小学幼儿园、机关团体、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
----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启动完成规模以上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快餐饮企业和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进程,启动实施100平米以上餐饮企业的量化评审认定工作。
----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为切入点,实施“双百工程”,即年内培育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100个,示范企业(基地)100个。
----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步伐,培育食品安全诚信企业(基地)工作典型40-60家。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源头管理,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一是继续修订和完善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抓好粮食、油料等作物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实现主要农作物按标生产有标可依。二是强力推进标准化生产。蔬菜生产以无公害蔬菜达标村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实施“5511”科技示范工程,无公害蔬菜播种面积实现94万亩;继续强力推进韭菜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年内培育韭菜无公害生产示范村10个,播种总面积达1.5万亩。畜禽养殖以创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基地)为突破口,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养殖率达70%以上,加强畜禽防疫管理,产地防疫率达100%,检疫率达97%,优良品种普及率达95%,果品生产以果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为切入点,推行编码和销售台帐管理,标准化示范园达100个,标准化基地达70万亩;水产养殖以浅海、滩涂和工厂化养殖为主,加强渔民的培训和教育,逐步扩大高附加值水产品的养殖规模,标准化水产养殖面积达32 万亩。三是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抓好生产基地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大对企业排污的监管力度,定期对土壤、水质、大气进行抽检,保证产地环境符合农产品安全生产的要求。四是强化农(牧渔)业投入品的监管。严格执行有关禁用和限用农(牧渔)业投入品的规定,加强种子、农药、化肥、兽药、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及有毒有害物质行为,净化农(牧渔)业投入品市场。
(二)突出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提高加工食品质量。一是全面规范食品企业生产加工行为。按照《秦皇岛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人和企业的职责,采取签订责任状、定期抽检等形式,督导企业建立质量控制制度,严格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按标准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标生产率达98%以上。二是加强对28类食品企业的生产许可审核。积极宣传食品生产许可的重要意义,帮助指导企业按照要求抓好整改,使企业在生产环境、生产工艺、检测设施等方面符合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要求, 28类食品大中型企业获得QS标识率达90%以上。强力推行HACCP(风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和电子监管,规模以上企业强力推行HACCP体系认证,凡适合电子监管的企业都要加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三是着力规范小作坊食品加工点生产行为。针对作坊式食品加工点质量难以控制,监管难度大的特点,按照“总体部署、分步实施,逐步规范”的原则,采取坚决措施,启动实施“313”工程(即规范熟食(肉)制品、豆制品、大众面食等3类小作坊食品加工点各100家,30%以上3类小作坊食品加工点达到基本规范要求),抓点带面,经过3年的努力,提升小作坊加工点的档次和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四是推动食品产业化发展。积极扶持粮油生产、葡萄酒等产业的发展,对龙头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帮助其做大做强,逐步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发挥食品企业拉动经济的作用,提升我市食品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三)深化食品市场准入管理,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一是全力抓好流通领域食品的质量安全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15类食品市场监管,确保15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规范运行,杜绝无生产许可证上市销售行为。加强粮食储运的管理,防止陈化粮流入食品市场;加强对盐业专营的管理,依法打击私盐违法行为。二是巩固和扩大蔬菜、生猪产品市场准入范围。继续抓好城市区蔬菜市场准入工作,在昌黎、抚宁、卢龙、青龙县城关区采取锁定基地、批发、终端的办法,全面推行蔬菜市场准入,确保蔬菜质量安全;加快青龙县机械化生猪屠宰场建设步伐,使全市城市区和城关区全部实现机械化生猪产品市场准入。抓好定点屠宰场和肉类市场的监管,研究制定可行措施,解决城市区生猪产品“二次污染”问题。三是抓好豆制品、熟食(肉)制品、酒类、果品、水产品的市场准入试点工作。以北戴河区、山海关区为试点研究制定豆制品、熟食(肉)制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试行市场准入管理;以海港区为试点,制定果品、豆制品、水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试行市场准入管理;研究制定酒类市场准入实施方案,在城市区推行酒类市场准入管理。四是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按照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单独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要时段的食品市场整治。特别要突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市场,研究制定《农村食品市场整治的意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全力抓好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市场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非法行为,加大“三无”食品的打击力度,净化食品市场环境。五是全力做好暑期食品安全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突出抓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的日常监管,确保暑期食品安全零事件。六是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加强清真食品生产源头和流通领域的监管,确保清真产品安全。
(四)强化检验检测工作,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一是构建完善的食品检验检测网络。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年内完成市畜产品、果品和水产品检测中心建设;强化各速检站点的检测功能,特别是完善批发市场、大中型机械化定点屠宰场、终端市场等快速检测站建设,健全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二是抓好食品质量检测工作。要进一步整合检测资源,研究制定《秦皇岛市食品质量检验检测计划》,各检验检测机构都要制定具体的检测安排,充分发挥检测机构作用,抓好食品质量检测。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按月做好蔬菜抽检工作,定期发布抽检结果;市畜产品检测中心要做好畜禽疫病的监测工作;定点屠宰场生猪产品“瘦肉精”快速抽检;市果品检测中心要抓好果品生产过程的监测,指导好生产和消费;市水产品检测中心要抓好水产品养殖过程的抽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按照各自监管的范围和职责抓好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各自流动检测车的作用,提高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做好市场监测。各速检站点都要做好食品质量抽检工作,特别是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蔬菜批发市场按要求抓好抽检,严把检测关。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根据不同时段、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安排几次大规模的食品质量综合抽检活动,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建立食品安全检测信息采集发布系统。按照《秦皇岛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办法》,整合各部门的检测信息,做好监管检测信息的发布工作,在我市主流媒体定期发布监管检测信息,公布不合格产品名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检测信息综合利用水平,指导生产与消费。
(五)规范食品企业的经营行为,净化食品流通消费环境。一是加强食品经营企业进货备案登记管理。100平方米以上的食品超市主要食品都要建立进货备案登记和警示退出制度,索票索证率达95%以上;大中型封闭农贸市场固定摊位都要建立经营户信用档案,全面建立先行赔付制度。加强对进货渠道和食品质量的抽查,把好市场关,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的经营行为。要按照《散装食品管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散装食品管理,2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全部符合基本规范要求。二是抓好农贸市场(超市)现场加工食品的审核和保洁封闭经营工作。加强农贸市场现场加工食品的监管,对其生产加工环境和加工工艺进行审核,严格查验其进货来源,加大产品质量的检测频率,确保食品质量;封闭农贸市场要实行豆制品和熟食(肉)制品保洁经营,严格卫生条件,改善经营环境,严防食品污染。三是做好餐饮企业的食品卫生管理。突出抓好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中小餐馆的监管,建立严格的进货备案登记制度,索票索证率达95%以上。加强大中院校、建筑工地食堂和休疗院所、宾馆饭店等团购单位与食品生产企业(基地)衔接,特别是蔬菜和生猪产品等日常生活的主打食品,通过建立厂(场)企挂钩,做好直销工作,确保质量安全。继续实施百人就餐提前申报制度,抓好现场监督,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四是加强保健食品的市场监管。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做好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加强对保健食品的日常监管,加大对夸大功效的保健食品打击力度,确保我市保健食品的正常经营秩序。
(六)加快食品安全信用网络建设,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去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秦皇岛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强力措施,全面启动实施规模在1000亩以上农产品生产基地,500亩以上果品生产基地、水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畜牧养殖基地(猪800头以上、牛200头以上、羊300只以上、鸡8000只以上),年产值在100万元以上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食品经营企业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通过量化分级评定,实施科学监督管理,加强对高风险、食品安全信誉度低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构建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同时,鼓励企业自律,形成激励机制,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二是加快食品安全信用网络建设的步伐。落实市政府制发的《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本着抓点带面,逐步发展的原则,选择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基地、行业为试点,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披露和奖惩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要充分发挥食品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律意识。通过打造食品安全信用平台,逐步构建食品安全信用网络。三是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为契机,实施“双百工程”,本着严格标准,规范操作的原则,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年实现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基地)达100个,示范村(社区)达100个。
(七)提高工作标准,启动实施奥运食品安全工作。 2008年,首都北京将举办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我市作为奥运会足球预选赛的分会场,做好奥运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本着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以构筑坚强的食品安全五大体系为目标,建立奥运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构建奥运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监测网络和信用网络。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与风险,确保奥运期间食品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建设,在完善县区机构的基础上,加强乡镇(社区)和村(居)等基层食品安全机构建设,把乡镇(街道)建立工作机构作为今年组织机构建设的重点,明确责任人,基层村(居)组织要配备一名食品安全联络员,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通过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监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督查工作制度、事故处理程序规范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严格落实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要依据食品安全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切实担负起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加强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者的素质。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遇有重大事项要做到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严格落实《秦皇岛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秦皇岛市食品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切实履行职责,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社会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食品安全信息网站、《食品安全报》、96357咨询热线,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举措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在媒体开设专栏,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增强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新型消费理念。抓好7月份食品安全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掀起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新高潮。积极发动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市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建立公开举报和媒体公示制度,发挥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的作用,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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