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
为认真做好2005年度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工作,按照省政府国资委《河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2005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规定,拟定于4月上旬对所出资企业2005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我省《企业国资监管实施办法》、《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等为依据,以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为重点,全面考核和评价2005年度被考核企业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各方面工作的完成情况,推动企业加快改革与发展,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
二、考核范围
2005年度被考核企业的范围,是与省政府国资委签订了《200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23户企业。即:唐钢集团、邯钢集团、宣钢集团、石钢公司、承钢集团、开滦集团、峰峰集团、邢矿集团、邯矿集团、井陉矿务局、兴隆矿务局、华药集团、机场集团、三友集团、建工集团、路桥集团、物产集团、粮油集团、旅游集团、燕山大酒店、汽车集团、医药公司、中煤四处。
工贸资产经营公司、外贸资产经营公司也列入考核范围。
三、考核内容
(一) 考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情况
按照省政府国资委与企业签订的《200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中确定的经营目标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划分出A、B、C、D、E五个级别。
(二) 考核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按照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要求,重点考核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整体领导能力和工作实绩三个方面,并做出总体评价。
(三)考核企业负责人的个人情况
依据省政府国资委发文确认的分解责任和企业领导班子内部分工,以德、能、勤、绩、廉作为考核内容,对照个人承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划分为实绩突出、实绩良好、实绩一般和实绩较差四个等次,逐人进行考核评价。
在2005年度新任职不满半年、享受待遇者(未担任实职)和企业党委常委(中层)不列入考核范围。
四、考核程序
省政府国资委成立考核组,对被考核企业进行考核。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召开企业领导班子会议。召开由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通报考核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征求企业意见和建议。
(二)召开总结述职大会。企业负责人、中层干部和部分职工代表等参加会议。主要议程:考核组组长讲话;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分别代表企业董事会、党委、经理班子做2005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个人述职,其他企业负责人作书面个人述职;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
(三)个别座谈。座谈对象一般包括:企业领导班子全体人员、中层干部和部分职工代表。
(四)检查核实。根据所确定的考核内容,查阅企业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核实有关数据和情况。
(五)征求意见。征求外派监事会对企业经营业绩、领导班子和负责人的评价意见。
(六)交换意见。考核组与企业主要负责人交换考核意见。
(七)通报考核结果。向企业通报委党委审定的考核结果。
五、考核准备工作
企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企业董事会、党委和经理班子2005年度工作总结(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
(二)企业负责人述职报告(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
(三)企业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审计报告;
(四)企业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子公司负责人、职工代表花名册;
(五)导致企业年末与年初统计口径不一致的有关文件资料,如清产核资批复文件、“两分”、重组兼并文件等;
(六)反映企业改革、党建、纪检、工会、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情况的资料。
(七)其他相关的资料。
在考核期间,企业负责人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外出。
接此通知后,各企业要认真进行准备,积极配合考核组完成考核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