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委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的实施意见》(冀财会[2005]107号)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委高级会计师的培训工作,现对1995年至2005年通过评审的高级会计师进行摸底调查,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核对《省政府国资委50岁以下高级会计师名单》和《省政府国资委50-60岁高级会计师名单》,并按要求填报《河北省高级会计师基本情况表》、《河北省50岁高级会计师基本情况统计表》和《河北省50-60岁以下高级会计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二、各单位务于1月23日前,将报表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资料)报送省政府国资委财务审计处。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
省政府国资委财务审计处
邮政编码:050053
联 系 人:王建国
联系电话:0311-87902303,传真:0311-87902303。
附件:1、《河北省高级会计师基本情况表》
2、《河北省50岁高级会计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3、《河北省50-60岁以下高级会计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4、《省政府国资委50岁以下高级会计师名单》
5、《省政府国资委50-60岁高级会计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