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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农资打假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6-01-13    文件号: 冀农市发[2006]1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农业厅     【加入收藏夹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主管部门、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科学使用农资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增强农资打假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营造全省农资打假和农资诚信体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省农业厅决定利用当前农闲时节和农资交易淡季,从2006年1月15日至3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资打假集中宣传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扶优打假护农是党和政府赋予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各级农业部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当前,我省农资市场秩序已得到有效规范,种子、农药、化肥等重要农资质量进一步好转,但是,由于农资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不够强、农民识假辨假能力不够高等问题,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现象还时有发生,有的地方还十分严重,人民群众还不满意。对此,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履行依法监管农资市场的职责,牵头做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好农资打假集中宣传培训活动,营造全省农资打假和农资诚信体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切实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省农业厅成立李荣刚厅长任组长,各位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的全省农资打假集中宣传培训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
  一是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农资打假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积极宣传农资打假的正面典型和成功做法,组织曝光一批典型假劣农资案件,震慑犯罪分子,展示党和政府坚决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决心和信心。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农资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宣传培训力度。继续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渔药)、渔机渔具、农机及零配件等七种重点农资产品主推品种的宣传和河北省第一批放心农资企业(51家)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大力推介优质放心农资产品,树立农资品牌消费意识,引导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诚信经营。三是要加强对农资打假队伍的培训。利用农闲季节和农资交易的淡季,对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普及法律法规、农资产品鉴别、标签识别和使用等相关知识和技术,增强依法行政和帮助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产品的能力。
  三、多措并举,全力推进
  为使农资打假宣传培训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地各单位要坚持“面向农民、深入乡村”的宣传方针,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一是发挥河北农业信息网和各市县农业信息网站覆盖全省的网络优势,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信息机、语音电话等形式,开展宣传培训;二是利用河北电视台农业宣传平台、河北广播电台、河北日报、河北农民报、河北科技报,以及市、县电视台、广播、报刊等媒体,开展宣传培训;三是组织专门人员走村串户,深入到种养户家中或蔬菜温室大棚和养殖小区,实地调查掌握农资使用情况,宣传农资使用和鉴别知识,推荐放心农资产品;四是举办农民培训班,系统介绍农资识假辨假和使用常识,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五是对农资生产经营者开展“面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以案说法,以事警人,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六是赶大集,送知识下乡,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活动。
  四、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培训方案,抽调专门人员组建农资打假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种的农资打假宣传培训活动。活动结束后,省厅将结合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主管部门和厅属各有关单位务于2006年3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和宣传培训成效,形成文字材料报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联系人:王志军、马金翠,电话(带传真):0311-86698768,电子邮件:nzdj@he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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