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局、规划局、民政局,扩权县(市)建设局(规划局)、民政局:
为完善村镇体系,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合理指导文明生态村建设,我省从2004年组织开展了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从一年来各市的工作情况看,秦皇岛、张家口、邢台三市积极组织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秦皇岛市已全部完成,张家口和邢台市的编制进度也较快;其他市则普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到位、规划编制进度缓慢等问题,有的市甚至至今尚未启动。目前,我省村庄空间布局散乱,部分村庄规模过小,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无法按合理规模配套建设;一些村庄村民生存条件逐年恶化,饮水困难、可耕种土地稀少,地处行滞洪区、矿产采空区、泥石流和山体滑坡易发区,存在诸多安全隐患;还有些位于城市内部和近郊的村庄,随着城市空间的不断拓展将逐步与城市相融合,原有村庄的空间格局也需要进行调整优化。优化村庄空间布局,调整村庄等级规模结构,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城乡规划的重要工作。
国务院领导最近强调,搞好村庄规划、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改变村容村貌,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季允石省长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要在文明生态村建设中优化县域村庄空间布局的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领导指示,促进文明生态村创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解决我省村庄空间布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快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时间,保证进度
全省各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工作要在2006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2006年2月底前完成基础资料调研和现场踏勘工作;
2006年3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编制工作;
2006年4月底前完成规划成果编制工作;
2006年5月底前完成规划成果审查论证和修改完善工作;
2006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成果审批和上报工作。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是当前全省城乡规划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一)责任分工。鉴于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是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化和延伸,此次规划编制工作由各市规划局牵头负责,各市建设局、民政局协助配合。
(二)组织开展。各市规划局、建设局、民政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精心组织和指导各县、市开展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要制订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案(包括编制单位安排、时间进度计划、资金筹措办法等内容),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参与规划编制工作,认真做好规划的基础资料调研、成果编制和上报工作。
(三)落实经费。各市、县要加强编制资金筹措力度,各市建设局要从本市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中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编制补助,切实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建设厅、民政厅将积极争取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扶持困难地区的规划编制工作。
(四)督导检查。省建设厅将会同省民政厅加强对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督导,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制发规划编制工作情况通报。全省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后,将进行总结表彰和规划设计评优,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市、县和规划编制单位进行表扬和奖励。
三、把握要求,保证质量
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是以县(市)域为基本单元,对县(市)域范围内村庄空间布局的优化调整和具体安排。我省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在编制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时,要从各地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合理确定县(市)域范围内农村居民点的布局和数量,力求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更具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为保证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成果质量和水平,规划编制单位要认真按照《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试行)》(冀建村[2004]387号)和《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通知精神,保质保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为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期限和文明生态村创建阶段相协调,此次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期限统一确定为2020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统一确定为2010年。
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成果,由设区市规划局、建设局、民政局联合组织审查论证,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建设厅和民政厅备案。
为加强督导和联系,各市规划局、建设局、民政局均要明确一名主管局长和科(处)长,作为规划编制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具体名单和联系电话请于2006年1月12日前报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