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各设区市政府国资委:
现将刘清芳同志在省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划转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和切实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切实做好不良资产划转、处置等管理工作。
规范处置企业不良资产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刘清芳同志在省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划转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5年12月21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省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划转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落实不良资产管理工作任务,探索建立企业不良资产管理和防范长效机制。当前,全省上下正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这次会议也是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一个具体举措。省属企业在改革和发展中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不良资产划转、处置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不良资产的管理工作,促进省属企业提高资产质量和资产运行效率;通过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建立企业不良资产管理和防范机制,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下面,我就不良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对不良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省政府国资委成立两年多以来,委所出资企业把握机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实现了较快发展,经济效益逐年提高。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多年来由于管理制度不完善、决策程序不规范、控制体系不健全等原因,一些企业经营失误、资产损失问题相当严重,产生了相当数量的不良资产,成为制约企业持续发展的障碍。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的管理工作,对有效推进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质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不良资产管理是强化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作为一个追逐较高收益的经济组织,在通过自主创新赢得市场先机的同时,更要做到眼睛向内抓管理,通过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和管理,是企业内部挖潜,提高整体资产运营效率的重要手段。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形势瞬息万变,市场环境错综复杂,有些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决策失误和管理漏洞,以致形成一定数量的不良资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对此,应该引为戒鉴。我们应加倍重视资产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资产的发生,同时要重视不良资产 的处置和清收工作,将资产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二)加强不良资产管理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手段。从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分析,企业产生大量的不良资产,有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企业内控机制和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原因,也有少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甚至个别人挟公肥私、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的问题,这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方面。加强对不良资产的管理,一方面要找准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如实客观认定不良资产责任,一方面有利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落实经营管理责任,及时堵塞漏洞,有效防范和减少资产损失;另一方面要发现和查处不法分子的腐败和犯罪行为,挽回经济损失。
(三)加强不良资产管理是搞好国有企业的迫切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国有企业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强化管理,在许多方面实现了突破与创新,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也要看到,一些国有企业仍然存在着机制不活、管理粗放、效益低下等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多、社会负担包袱沉重等问题正在逐步解决,国有企业应该更加焕发活力,保持较高的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成为各行各业的排头兵,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充分发挥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如果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得不到有效改善,仍然是粗放经营和粗放管理,不良资产的产生得不到有效遏制,势必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为此,我们要站在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全局的高度加强不良资产管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完成好省政府赋予我们的经营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二、规范处置企业不良资产是国资监管的重要任务
企业不良资产划转、处置工作,是省政府国资委肩负的一项十分重要工作。为此,我委制定了《企业不良资产划转暂行办法》,并成立在省工贸资产经营公司专门资产管理机构,负责不良资产的管理、追索工作。这次会议我们全面部署省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划转、处置工作,是加强不良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径。认真做好不良资产划转和处置工作,其必要性主要在于:
(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是目前社会上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之一,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国资监管事业。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对国有资产负责、对省政府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历史负责。我们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认识这一问题。在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方面,我委先后制定了《河北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河北省省属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内部工作规程》、《企业日常经营资产损失认定处理工作规则(试行)》、《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试行)》、《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试行)》和《企业不良资产划转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处置各类资产损失和剥离资产,初步建立起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制度体系,构建了不良资产退出通道,使不良资产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减少行政审批风险。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在2004年清产核资过程中申报了72.8亿元资产损失,我委批准核销了37.13亿元。今年开展的第二次清产核资工作也将在年底前结束,需要核销的资产损失数额也比较大。我委在审批资产损失过程中,建立了严格的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清产核资政策,注重证据、层层把关,重大的损失要上报省政府批准,还要在企业进行公示,尽最大限度保证不错核资产损失。但是,由于产生资产损失的原因复杂、资产损失时间跨度长、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经手人员几经更换等原因,我委还不敢保证核销的所有资产损失都是应该核销的。企业日常资产损失核销和对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同时,核销的资产只是企业财务处理问题,需要按照账销案存制度,进一步管理和追索,经追索确实收不回来的损失,才能销案。不良资产划转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避免国有资产在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剥离过程中流失,化解行政审批风险。
三、做好不良资产划转处置工作必须协调联动
(一)必须按规定实施无偿划转。不良资产划转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需要有关各方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才能有效推进。划出方、划入方和省政府国资委内部有关处室,必须严格按照《企业不良资产划转暂行办法规定》,认真履行不良资产划转各项手续,不能讲条件,必须按程序实施无偿划转。对列入划转范围的不良资产,划出方不得瞒报、隐匿、转移、私自低价变卖,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划入方不得无故不接收、挑肥拣瘦。省政府国资委发现划出方、划入方在不良资产划转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对企业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立健全不良资产划转工作体系。不良资产划转工作业务量大、不良资产情况复杂,划出方、划入方都要建立工作程序。划出企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专门机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有条不紊地做好不良资产移交的各项工作。省工贸资产公司、省外贸资产公司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人员具体负责的不良资产接收工作体系。这个体系的建立,要靠划转双方高度的责任心,充分的积极性和周密的工作布署来保证,我委也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大实施指导和监督的力度。
(三)切实做好划转不良资产的再处置工作。省工贸资产公司是专司不良资产接收后再处置的实施单位。省工贸资产公司要建立健全不良资产接收、保全、核销和处置的一整套制度体系和工作规程,妥善管理和处置接收的不良资产。要按照资产属性,科学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置方法,追讨、保全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资产损失,把好不良资产处置的最后一道关口。省外贸资产公司也要按照以上要求,做好所管理的不良资产再处置各项工作。
(四)建立不良资产划转责任制度。对于已核销、剥离的不良资产,划出企业要建立划转责任制度,落实领导责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纪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责任,领导并亲自参与企业不良资产划转工作。企业内部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分工、齐抓共管,企业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提高不良资产划转工作的效能。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对不良资产划转及后续管理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对个别企业积极性不高,划转力度不够或长时间未办理划出手续的,要在查明原因和落实责任的基础上,采取批评教育、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组织处理、经济赔偿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省直厅局属企业报经省政府国资委审核同意核销的不良资产,也应该划转省工贸资产公司进行管理和追索。省直有关部门应利用这个平台,尽快移交不良资产。省工贸资产公司要主动与省直有关部门联系,商定不良资产移交工作,争取有关部门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处置好有关部门移交的企业不良资产。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减少不良资产
采取划转的方式处置企业不良资产,最根本的目的还是要减少企业不良资产的产生,大家要深刻吸取造成资产损失的教训,深入研究企业产生不良资产的原因,认真诊断企业经营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对容易多发和产生重大资产损失的管理薄弱环节,如资金管理、投资管理、高风险投资业务管理、境外资产管理等,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制度,改善管理,堵塞漏洞。
(一)加强财务资金管理,提高企业的控制力。财务资金管理薄弱,内控制度不健全,是一些企业形成不良资产的重要原因。有的企业内控程序不完善,内控标准不明确,内控内容不规范,内控责任不明确,对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事前缺乏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控制,事后缺乏必要的追踪问效;有的企业虽然表面上有一套内控制度,但执行不力,形同虚设,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加之不少企业集团管理链条过长,集团总部对于企业监管不力,造成管理漏洞较多。要加强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内部投融资决策、大额资金管理、预算管理、采购销售管理等制度建设,增强控制力和执行力。要进一步加强集团型企业财务的集中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公司总部要对子企业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和资金使用的预算控制,发挥整体优势,控制经营风险。
(二)加强风险防范,提高监控能力。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忽视经营风险控制,是一些企业形成不良资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近年来,有的企业盲目从事股票、外汇、期货等金融及衍生品高风险业务,又缺乏有效监控机制,造成巨额损失。企业必须要吸取教训,加强风险防范,提高监控能力。要对从事高风险投资业务进行严格的控制和规范管理,企业一律不得违反国家禁令开展高风险业务或超范围经营。涉足高风险业务的企业,要建立专门机构,专职负责各项高风险业务的监管工作,并对各级子企业从事的高风险业务实施直接监管和实时监控,通过内部审计等方式对各级子企业开展的高风险投资业务建立定期核查和报告制度。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减少决策失误。长期以来由于国有资产出资人缺位和多头管理,缺少有效行使出资人职责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没有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这也是一些企业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一个重要原因。要进一步加快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推进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健全董事会的试点,同时规范董事会运作,完善决策程序,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决策失误造成的资产损失,为加强不良资产管理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四)建立健全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对企业以后形成的资产损失,要追究资产损失责任,对每笔资产损失都要弄清事实,查明原因,认定责任。对因违法违纪以及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等过错行为造成的资产损失,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做好责任认定工作,并确定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追究和相应处罚。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资产损失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要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未履行职责和未正确履行职责等过错行为造成资产损失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对于企业负责人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我委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重大经营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第十四、十五条规定,根据损失数额、损失比例和性质等情况,进行行政、党纪处分并相应扣减责任人薪金。
同志们,企业不良资产的管理工作是一项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时效性、挑战性工作,不良资产的划转、处置是一项事关国企改革发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的重要任务。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省直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规范操作,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不良资产划转暂行规定》和这次会议精神,立即全面启动省属企业不良资产划转、处置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资产损失,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