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
为保证企业200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
河北省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定》(冀国资[2004]22号)、《
省政府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冀国资[2005]7号)和《
关于加强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冀国资字[2005]57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0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应按照财务决算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2005年度财务决算的相关工作安排,并按时完成备案工作。各企业应于2005年12月20日之前以正式文件向省政府国资委(统计评价处)上报200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备案报告,备案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200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安排情况。主要包括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审计计划情况、财务决算组织安排情况。其中由内部审计机构对所属子企业财务决算进行审计的应详细说明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的子企业户数及原因等情况,同时附报会计师事务所的详细审计计划一份;
(二)企业2005年度合并(汇总)报表范围情况说明。主要包括纳入2005年度合并(汇总)范围的企业总户数,与上年度相比户数变化情况及原因、未纳入合并(汇总)范围的企业户数及原因等;
(三)企业2005年度重大财务事项。主要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具体包括重大资产收益或损失、重大涉诉事项、重大投资、大额担保、大额采购以及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兼并、上市等;
(四)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二、各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认真完成相关备案表的填报工作,并随备案报告一并报送。备案表包括:
(一)2005年度企业及全部子企业基本情况备案表(附件1-1);
(二)2005年度企业所属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备案表(附件1-2);
(三)2005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情况备案表(附件1-3)。
三、各企业在上报备案报告的同时要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当年增加、减少合并(汇总)范围企业的证明材料;
(二)未纳入合并(汇总)范围企业的证明材料;
(三)重大财务事项的相关批准文件或其它证明材料;
(四)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企业上报备案材料及相关资料纸质文件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gzwkb@hbsa.gov.cn。
五、根据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财会字[1995]11号)的有关规定,凡符合编报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必须按规定编报合并会计报表,不得以汇总报表代替。
六、在决算编报工作中,省政府国资委将对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情况进行抽查,对备案情况严重不实的,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
七、企业应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政府国资委将对企业备案材料予以审查,并在收到备案材料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企业纠正后重新报备。
附件1: 2005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情况备案表(略)
附件2: 2005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情况备案表填表说明
一、2005年度企业及全部子企业基本情况备案表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及所属子企业名称、资产总额、控股比例、成立年限、纳入决算范围及审计方式等情况。
企业应对各级子企业进行认真清理,并按照相关财务会计规定,确定纳入2005年度财务决算合并(汇总)范围的企业。
1、企业级次:纳入决算合并(汇总)范围的子企业要与2005年决算软件中的树型结构保持一致。
2、企业性质:包括境内独立核算法人机构、境内上市公司、纯境外企业、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公司、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基建单位(财务)、外商投资境内企业、独立核算非法人机构、其他等。
3、资产总额:按照企业12月的财务快报填写。
4、集团合并控股比例:指企业集团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和交叉持股按合并口径计算出的持股比例。
5、是否纳入决算范围:填是、否或并入,其中按照决算数据库的树型结构,三级以下企业并入三级的,本栏填并入。
6、未纳入决算合并范围原因:包括关停并转、清理整顿、已进入破产程序、拟近期出售、资不抵债且非持续经营、按重要性原则未合并等原因。
7、审计方式及原因:包括中介机构审计、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其中由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的应在备案报告中详细说明。
二、2005年度企业所属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备案表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所属上市公司基本信息和相关审计信息,企业应认真填报。
1、已连续审计年限:指从会计师事务所实际开始承担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开始计算,至2005年度上市公司财务决算审计为止的审计年限。
2、集团合并控股比例:指企业集团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和交叉持股按合并口径计算出的持股比例。
三、2005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情况备案表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200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基本情况,企业应严格按照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统一要求,在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数量、年限、从事项目人员构成上进行把关,并全面报备有关情况。
1、审计类型:包括全审、主审、辅审(参审)等。
2、审计业务量比例:指审定范围企业的资产总额占集团汇总资产总额的比重。
3、已连续审计年限:指从会计师事务所实际开始承担本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开始计算,至200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为止的审计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