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企业现状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日期:2005-10-17 文件号: 冀国资[2005]511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加入收藏夹】
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
开展企业现状调查,准确评价所出资企业现状,为研究制定河北省国有企业发展改革规划奠定基础,是我委的一项重要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在我委所出资企业进行企业现状调查工作,请各单位按调查提纲的要求认真准备材料。近期我委还将组织国内有关知名专家赴企业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企业现状调查工作。
请各单位于 10月22日前,将文字材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电子邮箱地址:ghc@hbsa.gov.cn 。企业可浏览河北省国资委网站(www.hbsa.gov.cn)的规划发展栏目查阅本通知及附件。填报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规划发展处联系,联系人:董占欣,电话:87902547。
附件: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现状调查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