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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开展抗震设防普查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09-29    文件号: 秦政办 [2005] 149号    颁发单位: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加入收藏夹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省政府2004年12月召开的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对全省今后几年防震减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市积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目前部分工作已按时间、进度完成。为继续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圆满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结合我市当地特点设计出符合抗震设防能力、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民居样板,制定优惠政策在农村逐步推广使用。这项工作由市抗震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认真开展抗震设防普查。从2005年开始,用3-5年时间,完成县级以上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并搞好抗震加固和改造工作。这项工作由市抗震办公室组织实施。同时,开展对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城镇上游水库和易燃易爆易泄漏有害物质的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各级各类危旧校舍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确保其安全运行。主要涉及石河、洋河水库,煤气公司、中阿化肥公司的大型储罐,石油公司、输油公司、港务局等有关单位的万吨级石油储罐和早期建设的公路、铁路等大型桥梁,供水、供气、供热等主干管线,供电、通讯的主要设施等。这项工作由市地震局组织实施。
  二、 几点要求:
  (一)有关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有工作任务的单位要明确具有专业技术的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支持协助组织实施单位开展工作。
  (二)要保证质量。各单位要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请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抗震性能鉴定,鉴定成果报市地震局备案(审查)。市地震局届时要对相关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三)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至2008年底前必须全部完成。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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