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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三项制度”跟踪研究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08-10    文件号: 冀建市[2005]378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建设厅     【加入收藏夹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及时、准确掌握影响推行的制约因素和存在问题,对推行效果进行科学评估,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这项改革扎实稳妥推进,现就加强“三项制度”跟踪研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
各市应成立由主管局长为组长,由市场管理或建管部门牵头,招标、质监、安监、造价和稽查等部门和企业有关人员以及院校专家参加的跟踪小组,跟踪小组人员名单应报建设厅市场处备案。
二、明确跟踪项目
各跟踪小组应选择3至5项(其中:政府投资工程2-3项,非政府投资工程1-2项)不同结构类型、用途和功能要求,按现行规定实行“三项制度”的工程作为跟踪对象,分工程发包、合同履行和成效评估阶段开展跟踪研究。
三、跟踪研究内容
(一)工程发包阶段。注重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质量,分析影响低价中标的各种因素,加强评标操作的研究。
(二)合同履约阶段。及时掌握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造价控制等情况,了解合同是否履行、各方当事人行为的影响因素和工程担保对工程合同履约的作用,通过横向比较,收集基本数据。对发现的问题要积极研究对策,及时加以解决。
(三)成效评估阶段。主要就投资效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企业成本控制和结算造价、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评价,制定下步工作思路和改进措施,完善有关配套办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详细的跟踪方案,明确工作目的、部门职责、实施步骤和保证措施等内容,报建设厅市场处备案。
(二)加强领导,协调联动,提高效率,减少对工程建设和“三项制度”各方当事人正常工作的影响。
(三)深入基层和企业,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具体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注重发现和分析问题,设计表格,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和记载。
(四)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各市跟踪项目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应写出跟踪研究报告(包括工作进展、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和建议等),附相关资料一并报建设厅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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