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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积极参加援外项目资格预审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06-27    文件号: 冀商外经字[2005]22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商务厅     【加入收藏夹


各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
自2004年7月1日商务部正式实施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和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制度以来,我省获得援外项目实施资格的企业已达13家,其中成套项目施工企业8家,物资项目实施企业5家。但是,上述制度运行一年来,我省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自主参加援外项目投标的企业较少。据援外司统计,自2004年8月1日以来,我省参加援外物资项目资格预审的企业参与度为60%,而援外成套项目的企业参与度仅为16%。积极引导和鼓励援外项目实施企业充分参与援外项目的投标竞争是当前进一步完善援外项目资格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证援外项目招标制度在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更是企业进入国际承包工程市场拓宽企业发展空间的有效途径。为此,请有关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援外项目资格预审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利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专用网”的信息渠道及时了解有关援外政策、管理制度和援外项目招标信息,主动与商务部援外司、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保持经常性联系,积极参与援外项目的投标竞争,以获得其更多的支持。
二、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援外项目投标竞标环境和提高政府服务质量的政策建议,及时将企业参与援外项目招标竞争的主要困难和顾虑反馈给我厅,我厅将积极汇总并向商务部反映。
三、做好企业变更备案工作。根据商务部《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企业如发生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等情况变更,必须在变更之日起1个月内向商务部和我厅备案,违反规定的将自动丧失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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