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关键字:
按文件号:
颁发单位:
库别:
添加日期: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05年迎峰度夏期间电力生产和运行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07-04    文件号: 冀发改工电[2005]572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加入收藏夹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经济促进局,各扩权县(市)政府,华北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加强2005年迎峰度夏期间电力生产和运行管理的通知》(发改运行[2005]1050号),对做好2005年电力迎峰度夏期间电力生产,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6月11日以来,南网各市出现了持续高温、干旱天气,农灌负荷和空调负荷急剧增长并相互叠加,导致电网负荷大幅度攀升,电力供应形势十分严峻。6月23日,拉限负荷达到250万千瓦,潜在最大负荷高达1380万千瓦,电网承载能力达到极限,电网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南网进入黑色预警紧急状态。南网各市电力管理部门、供电公司和工矿企业积极按照省发改委、电力公司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对140家安装负荷管理终端的企业和787家非连续生产企业采取了紧急限电、停产让电措施。由于措施及时、得力,电力供需矛盾暂时得以缓和。但是由于电力供需潜在矛盾依然十分突出,特别是一旦出现持续高温、干旱天气,电力供需矛盾还会凸现。对此,各市电力管理部门、供电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绝对不能掉以轻心。还要密切监控、精心调度,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保重点、促发展、保稳定”的原则,积极抓好各项工作方案和调控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提供电力保障。在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05年迎峰度夏期间电力生产和运行管理的通知》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安全生产,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由于电力供应紧张,一些发电设备和输供电设施连续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修和维护,部分发电机组发生了非计划停运,发输电生产中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安全因素。为此,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和发、供企业,一定要切实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解决电力运行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问题。特别是各发供电企业一定要建立可靠的电力事故应急机制,落实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严防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同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依法治电、依法护电,严厉打击盗窃电能和破坏电力设施犯罪,遏制违章建筑、违章作业等各类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二、加快电力建设,力争早发早供,增加供给能力。对目前开工在建的电源点项目,要积极协调,加快建设进度,在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力争提前投运,尽早发挥作用。同时,华北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要千方百计加快电网改造和输变电设施建设,努力解决电网的“卡脖子”问题,提高电网的安全稳定性和经济合理性,增强电网输电能力。此外,省电力公司要继续加大网外购电力度。
三、加强运行监控,做好电力协调调度。在当前电力供应紧张的形势下,要充分挖掘现有机组能力,做好电力协调调度。省网调度机构要继续坚持统一调度原则,在设备检修计划、备用容量安排、紧急事故处理等方面做到统筹安排,统一协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发电企业最大限度挖掘发电机组潜力,在高峰季节和高峰时段稳发、满发,并有计划地在低谷时期安排好机组检修,减少非计划停运。要充分发挥企业自备电厂和地方电厂的作用,力争多发、多供,增加地方电力供应能力。在当前电力供需矛盾突出时期,一定要确保重点需求。优先保证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用户电力需求,努力保证关系全省经济命脉的重点企业用电。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技术装备落后、产品质量低劣,已列入关停、取缔、淘汰目录的企业要坚决停止供电。对洗浴、歌舞厅、网吧等高消费场所以及城市、景区景观照明严格限制其高峰用电。
四、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缓解高峰用电压力。一是要加强行政协调,把错峰生产、避峰检修作为缓解高峰电力紧张的重要行政措施,本着“缺多少,错多少”和“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原则,继续组织所有工矿企业参与错峰、避峰,最大限度转移高峰负荷。二是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贯彻落实好国家煤电价格联动精神,进一步理顺煤电价格关系。同时,积极推行峰谷电价,通过价格杠杆引导高峰电力需求向低谷转移。三是鼓励用电企业开展节电技术改造,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五、做好电煤运输协调,确保电煤有效供应。在当前运力紧张的情况下,继续协调铁路、交通部门对电煤运输给予大力支持,力争做到优先安排、优先装车、优先放行、优先卸车,确保重点骨干电厂电煤运输畅通。各发电企业要加强企业管理,做好煤炭储备工作,确保合理库存。同时,严把进煤质量关,保障机组安全运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05年迎峰度夏期间电力生产和运行管理的通知》
(此页无正文)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