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基础管理水平,规范经办行为,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维护好、实现好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失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失业保险基础管理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部署,今年失业保险工作重点是围绕扩大就业、“并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任务,健全制度,推动创新,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和调控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夯实基础管理,提高科学性、实用性,是失业保险发挥更大作用的前提条件,也是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重要措施。
对基础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旨在进一步摸清现状,查找分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纠建并举,为保障对象提供满意服务。同时在全系统普遍开展一次失业保险政策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推动失业保险事业实现新跨跃。
二、检查评估范围
2004年以来失业保险基础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统计会计信息、建立个人缴费记录、失业人员管理服务等情况。
三、检查评估内容
(一)统计信息情况。设立统计台帐与记录情况;统计报表的数据来源是否真实、有效,有无违规编造现象;与业务台帐、会计报表及个人缴费记录的衔接情况。
(二)会计信息情况。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完整;会计信息是否纳入计算机管理并使用规范的财务软件。
(三)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情况。是否按规定所有参保单位和职工均建立了个人缴费记录,在确认失业人员资格、计发失业保险待遇、公示缴费记录方面的应用效果;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监测制度进展情况。
(四)失业人员管理情况。《河北省失业人员管理服务规范(试行)》的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失业人员登记、档案和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失业保险工作日志及对特困失业人员的帮扶情况。
(五)失业保险稽核情况。稽核人员配备情况,实地稽核的范围、成效,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和企业缴费信用记录情况。
(六)失业保险政策宣传情况。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再就业政策及其他劳动保障适用政策的了解情况。
(七)开展行风、政风和效能建设、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的情况。
四、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到8月底,各市、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范围、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二)全面检查阶段:从9月份开始各市组织力量,对所辖县(市、区)进行全面检查评估,9月底前将检查评估报告送省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组织实施情况、自查出的问题、整改查纠措施、成效及建议。
(三)重点抽查阶段:从10月份开始省厅组织对各市本级、扩权县(市)及其他部分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基础管理工作对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起着重要的保证和促进作用,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当作一项长期性工作精心部署。既要抓好本级,也要指导和带动县区的工作。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教育和引导工作人员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二)搞好总结。此次检查的重要环节是摸清底数,推广经验。各地要认真进行总结,理性分析成绩和问题,改善工作环境,增加基础投入,提出并落实更高的工作要求。通过明确岗位分工、规范运作程序、严格考核办法,强力推动基础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务求实效。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检查评估标准,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和查阅工作资料等方式,实事求是地检查评估,确保不走过场。省厅组织重点抽查后,将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