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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06-16    文件号: 冀劳社办[2005]178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加入收藏夹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省厅制定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的工作方案,于6月底前报省厅规划财务处。
附件: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总结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五”计划执行情况,抓住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加强劳动保障制度建设、法制建设和基础建设,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就业、维护权益、保障生活,使劳动者充分享受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成果;围绕促进城乡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劳动关系与收入分配三大主题,深入研究劳动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的重大问题,形成“十一五”期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与政策措施。“十一五”规划期为2006-2010年。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安排
  (一)编制任务。“十一五”时期,我厅需要编制的规划有2项,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河北省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其中“十一五”规划报省政府和劳动保障部,专项规划报省发改委。其他需要编制专项规划的,由各专业牵头处室组织安排,并报规划财务处。
  (二)组织领导。为编制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厅成立“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志金厅长任组长,张瑞书副厅长任副组长。规划财务处承担“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汇总起草、论证和发布工作,负责与部和省“十一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和组织协调工作及其他日常事务。各业务牵头处室负责起草本业务领域工作的总体规划方案、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其中:就业再就业工作由就业处牵头组织,职介中心、训练中心、劳服企业处、失业保险处配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由职业培训处牵头组织,技能鉴定中心、教研室配合;劳动关系与收入分配工作由劳动工资处牵头,有关处室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由监察处牵头,有关处室配合;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由争议仲裁处牵头,有关处室配合;养老保险工作由养老保险处牵头组织,社保局、机关社保局配合;工伤保险工作由养老保险处牵头组织,社保局、伤病鉴定中心配合;医疗保险工作由医保处牵头组织,医保中心配合;人事干教工作由人事处牵头组织,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老干部处和干教处配合;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失业保险工作、农村社会保险工作和金保工程分别由政策法规处、失业保险处、农保处和信息中心负责。各牵头处室负责本业务工作的综合归纳工作。
  河北省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中就业部分由厅就业处和职业培训处负责起草,社会保障部分由厅养老保险处、医保处、农保处、失业处、社保局、机关社保局、医保中心负责起草,由厅规划财务处进行综合汇总。
  (三)工作方式和机制。规划的研究和制定采取内外结合、上下结合、相互联动的方式。以厅内业务单位为主,充分发挥各地社会保障部门、省直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专家的作用,广泛组织社会各界专家参与规划的研究、制定和咨询。建立定期协调交流、专家咨询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安排。“十一五”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为2004年11月至2005年5月,开展劳动保障重大问题研究,形成“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全面分析未来5-10年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趋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十一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和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各处室组织开展前期研究,初步提出本业务领域规划框架及思路、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及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由牵头处室对研究成果进行汇总,形成初步方案。
  第二阶段为2005年6月至2005年9月,编制规划纲要草案。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十一五”规划专业工作小组按照规划基本思路,修改完善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框架,起草规划纲要草案,将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及就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组织专家论证。
  第三阶段为2005年10月至2006年初,审定“十一五”规划草案。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修改完善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经广泛论证后报省“十一五”规划领导小组,经省政府审定,于2006年初正式发布实施。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05年5月至9月,在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前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由有关处室起草本业务领域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形成初步方案,并报规划财务处。
  第二阶段为2005年10月至2006年初,由规划财务处对各有关处室的初步方案进行综合汇总,形成规划草案,在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后,经厅党组审定,于2006年初报省发改委。
  附件: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具体进度安排
  附件1: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刘志金 厅长
  副组长:闫新生 副厅长
   张铁栓 副厅长
   田芬 副厅长
   张瑞书 副厅长
   霍观宇 纪检组长
  成员: 李士录 规划财务处处长
   张兵 办公室主任
   杨亚忠 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全发 人事处处长
   刘宾志 政策法规处处长
   郭士英 就业处处长
   赵志岚 劳动工资处处长
   安振兴 职业培训处处长
   刘建平 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
   张秀敏 劳动争议仲裁处处长
   刘跃 养老保险处处长
   李元河 医疗保险处处长
   于瑞云 农村保险处处长
   刘振军 老干部处处长
   石庆彬 干教处处长
   张培君 信息中心主任
   王奇 社保局局长
   朱云祥 机关社保局局长
   刘双元 医保中民主主任
   张礼文 伤病鉴定中心主任
   李青海 失业保险处处长
   柴振山 职介中心主任
   王仲群 训练中心主任
   李俊英 劳服企业处处长
   卫天石 教研室主任
   王浩旭 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杨伯明 教育中心主任
  各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办公室主任: 张瑞书 副厅长
  办公室副主任: 李士录 规划财务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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