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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一线施工人员安全健康的紧急通知
颁布日期:2005-06-24    文件号: 冀建质[2005]308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建设厅     【加入收藏夹


各市建设局、房管局、城管(公用)局,各扩权县(市)主管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目前,我省大部分地区进入高温酷暑期,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期。为做好高温酷暑期间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一线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结合 “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进一步深化对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根据夏季安全生产的特点,结合实际,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认真部署,加强事故多发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一方平安。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农民工的身体健康,积极改善农民工的工作、生活环境。以对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完善、落实高温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防范措施,对重点企业、重点现场和重点部位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农民工身体健康
  要切实关心在高温天气下坚持施工的广大一线施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和健康,督促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落实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温物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施工生产工作,各施工单位要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可以适当提早上午的工作时间和推迟下午的工作时间,尽量避开中午高温作业时间。气温超过38摄氏度时,禁止上午11:00至下午2:30作业,非特殊情况施工不得超过8小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轻劳动强度,确保职工休息。如需加班加点的工地,必须配备管理人员跟班作业,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防暑设施,备有中暑急救药品。
  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改善工作居住环境。各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改善作业区、生活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确保作业人员有一个安全、凉爽的劳动环境,防止因为高温作业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要适当调整作业岗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加强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要加强培训,增强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各级安监机构要督促指导施工单位进行夏季施工安全培训,进一步强化建筑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坚持把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各施工单位要指定专人或专门小组负责防暑降温工作,制定具体可行的防暑降温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夏季安全生产检查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各级安监机构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工程施工现场,对施工企业进行检查,重点对高处作业、施工用电、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生活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其停工整改,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对那些有令不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要坚决停工整顿。对存在严重隐患又不立即整改的单位,要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做好夏季“五防”工作,即: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火灾。要严防触电事故发生,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用电规范标准,加强现场用电管理,做到电工每天不少于一次,项目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整改要落实到人。要严防火灾事故,加强对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重点监控仓库和装修工程中的易燃物品,严格执行消防制度、动火审批及监护制度,合理配备灭火器材,消除火灾隐患。要防止在市政工程施工和维修过程中地下作业人员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
  四、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运营工作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各类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和有关应急措施,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安排好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调度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妥善处理。各地安监机构要结合本地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对夏季施工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各施工单位要成立应急小组,作好应急准备和物资准备,做到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措施落实,确保夏季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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