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厅内有关处室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考核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9号)和省厅印发的《关于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考核实施意见》(冀劳社办[2004]183号)等文件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考核对象和人员分类
按照省厅《考核实施意见》(冀劳社办[2004]183号),本轮考核的对象是各级养老(企业、机关事业、农村,以下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业务险种的经办机构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人员分类如下,第一类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简称A类,其中A1类为省级经办机构负责人;A2类为设区市市级经办机构负责人;A3类为县(市)级经办机构负责人)。第二类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设部门负责人(简称B类:其中B1类为财务部门负责人;B2类为信息、计算机管理和统计部门负责人;B3类为审计、稽核部门负责人;B4类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业务部门及其他综合部门负责人)。第三类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般工作人员(简称C类:其中C1类为财务部门一般工作人员;C2类为信息、计算机管理和统计部门一般工作人员;C3类为审计、稽核部门一般工作人员;C4类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业务部门及其他综合部门一般工作人员)。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省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A1类人员)已由部社保中心统一进行了培训考核。省本级经办机构B类、C类人员和设区市市级经办机构A2、B4类人员,由省厅组织培训考核。其它各类人员,均以设区市为单位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统一培训考试,省厅考核办负责对各市培训考核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劳动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2001年以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已被聘用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且从事社会保险工作5年以上的一般工作人员(截止2005年),原则上可以免试;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计算机专业人员和取得国家或本地区教育、人事部门承认的计算机证书,免考计算机应会部分,但须报经省厅考核办公室确认和备案。
二、考核类别
本次考核类别分设:养老保险类、医疗保险类、失业保险类。每位考生按本人所在经办机构从事的业务险种,报名参加相应一个险种知识的考核。兼管两个以上险种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以及从事人事、党务、综合、基金管理、财务、审计、稽核、计算机、统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根据其自身所熟悉的业务知识情况,经所在经办机构领导同意,可自行选择参加一个业务险种的考核。
三、考核内容、范围及题型
考核内容包括应知、应会两大部分。
(一)应知部分。应知部分的内容包括:
1、基础理论。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和行政管理等知识。
2、综合科目。主要包括社会保障概论、基金财务管理与监督、审计稽核、统计与信息、社会保障法制、劳动关系等方面的知识。
3、专业科目。按险种分为养老、医疗、失业3大类。主要包括国务院及劳动保障部制定的有关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等。
应知部分满分为100分。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考试题型为客观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等题型。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二)应会部分。应会部分的内容包括:
1、基本技能。主要包括计算机知识、业务软件的使用等。
计算机的考核内容为中文windows操作系统、Word97中文字处理、Exce197中文电子表格、PowerPint97中文演示文稿、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Visual FoxPro5.0数据库管理系统、CAD制图软件、PhotoShop6.0图像处理、Wps Offies办公组合中文字处理、Access2000数据库管理系统、Project2000项目管理、FrontPage2000网页制作及用友财务软件等内容。
2、综合知识和业务知识。主要包括河北省地方性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各类社保业务管理办法及业务操作流程等。
应会部分满分为50分。其中计算机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相关证书的,计10分。综合知识和业务知识考试合计40分,由省厅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考试题型为客观题,有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等题型。考试时间为30分钟。
A2、A3类人员加试一篇专业论文,选择社会保险的某一领域,结合工作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方法进行分析阐述。严禁照搬照抄,满分100分。可提前撰写,培训考试时交。
为了反映各业务险种考核内容的差异,针对不同类别的人员,各考核科目的题量比重和分值在总分中所占的比例也略有不同。具体情况见下表:
人员类别
应知部分(满分100分)
应会部分(满分50分)
基础理论综合科目专业科目论文基本技能(10分)
综合知识业务知识
养老类 20% 20% 60%
医疗类 20% 20% 60%
失业类 25% 40% 35%
市县经办机构负责人,即A2、A3类人员,每人须提交一篇业务论文,满分为100分,计入国家试题成绩。
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应用能力考试等获得相应证书 50% 50% 50% 50% 50% 50%
业务素质考核复习和考前培训的参考资料主要有:劳动保障部编印的《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考核复习提要》(2003年已印发各市)、省厅编印的《河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考核复习资料》(正在编印)及《河北省劳动保障干部培训教材》(2004年6月出版)。《全国复习提要》和《省考核复习资料》基本涵盖了考试的主要内容。
四、考核方式、步骤及时间
2005年9月份以前,省厅完成省本级经办机构B类、C类人员和设区市市级经办机构A2、B4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各市12月份以前完成其他各类人员的考核;2006年4月份以前完成对缺考人员和不及格人员的考试。整个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于2006年6月底以前全部结束。
各设区市根据省厅要求,对本市应考人员集中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汇总考生信息,将参加省厅培训考核的A2、B4人员和设区市培训的其他各类人员的报名表于2005年7月10日报省厅考核办(附本人小二寸彩色照片两张)。省考核办要对各市上报的参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统一核发准考证。为作好试卷保密工作和减少申请国家题库次数,将11个市分两个考核时间,其中邯郸、邢台、衡水、石家庄、沧州为一个统一考试时间,保定、廊坊、唐山、秦皇岛、张家口、承德为一个统一考试时间,具体时间由省考核办根据各市工作情况确定。各市具体考试计划等应提前40日上报省厅考核办,省考核办将安排人员到各市巡回查检。
业务素质考核方式为传统纸卷考试模式。按考生业务类别,从国家和我省地方题库中抽题,分类组卷,交由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答题,完成考试。
考核总分满分为150分,其中国家试题部分为100分,占70%,地方试题满分为50分,占30%。
五、考核成绩及证书颁发
考试结束后,省厅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封闭式阅卷,或根据要求,委托各市阅卷。劳动保障部和省厅分别划定国家试题和地方试题的合格线,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考核。
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厅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考核合格证书》。本证书作为任职资格的凭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和缺考人员,要进行补考。补考由省厅考核办根据情况统一安排,补考仍不合格者,离岗接受专业培训。今后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新进人员,应一律通过业务素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从业任职。业务素质考核的成绩装入本人档案,并作为上岗、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全省考核结束后,凡没有取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考核资格证书》的,原则上不得聘任上岗。《证书》每3年登记一次。
六、考核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省厅决定成立由主管厅长为组长,各经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素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干教处,具体负责全省考核的日常工作。
省厅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考核工作和考风考纪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省厅各经办机构协助厅考核办公室做好本险种系统内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的报名统计、分类汇总工作,抽调专业人员参与地方题库建设及考务管理等工作。
各市劳动保障局应按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尽快成立由分管领导挂帅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市考核办由市局人事教育机构牵头,市有关社保经办机构参与协助工作。各市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须于7月10日前报省考核办。
七、考核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素质考核工作是劳动保障部统一组织的全国性系统考试,涉及面广,要求高,省厅将其纳入对各市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的目标管理考核,对延误全省考核计划实施、影响整体工作部署的,以及参考人员达不到要求的,将予以通报并视情予以扣分。希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考试的组织机构、考务人员和考试场地,明确工作责任,组织考前培训和集中统一考试,提供必要的考试条件、经费保障和服务,以全力确保考核工作如期顺利进行。
考前培训工作由各市根据实际统一安排。考前培训工作应与考试统筹进行。考生采取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的办法,以个人自学为主,同时围绕复习资料的相关内容,安排必要的时间复习迎考。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合理安排,解决工学矛盾,尽可能为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提供方便与支持。培训考核组织要严密,考核要严格,务求实效,不走过场。
各扩权县(市)社保经办机构的培训考核工作由所在设区市负责。
省考核办(省厅干教处)联系电话:0311-88616824 ,88616823
附: 1、河北省设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素质考核A2、B4类人员报名表(略)
2、河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素质考核人员报名表(略)
3、河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素质考核省本级B、C类人员报名表(略)
4、河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素质考核人员免试对象申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