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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省政府国资委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及投资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06-23    文件号: 冀国资字[2005]264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加入收藏夹


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委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做好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省政府国资委拟设立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及投资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咨询委员会专家组,承担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事项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业咨询和评估论证任务。现将推荐专家组成员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专家组成员的范围

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含企业所辖设计(研究)部门和二、三级企业),委属学校(院)、设计(研究)院、所,系统外有关单位。

二、推荐专家组成员的基本条件

(一)专业要求。首批推荐的技术类专家要求为冶金、煤炭、医药、化工和建筑行业的相关技术专业;经济类专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及相关专业。

(二)资格要求。被推荐人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个别具有中级任职资格且任职年限较长、专业业绩突出或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也可推荐。

三、专家选聘程序和被聘专家的主要职责

各单位根据上述条件组织拟推荐的专家填写《河北省人民政府国资委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及投资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基本情况表》,单位审核后在单位推荐栏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省政府国资委。经省政府国资委审查确定后备案,并向被聘专家颁发聘任证书。

被聘专家的主要职责是:接受省政府国资委的委托,对省政府国资委负责,按要求参加有关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重大投资事项等的研讨、咨询、论证和审查活动,以严肃的科学态度、对国有资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客观公正地出具意见。

四、推荐工作的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专家推荐工作,明确主管部门,统一收集上报《河北省人民政府国资委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及投资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基本情况表》,同时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状况和本次推荐工作作出简要说明。


附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国资委企业发展战略和投资咨询委员会专家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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