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5月1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全国劳动保障系统评选表彰优质服务窗口工作会议,决定在今年底对2004―2005年度优质服务窗口进行一次评选表彰,以树立一批优质服务示范窗口,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省厅决定在年底前对全省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进行评选表彰,并向劳动保障部推荐受表彰的优质服务窗口。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优质服务窗口的评选范围、条件
这次评选表彰优质服务窗口的范围和条件,按照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的实施意见》(冀劳社办〔2005〕60号)文件执行。
二、表彰名额和奖励办法
本次表彰的全省优质服务窗口为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部门的窗口单位和乡镇(街道)、社区服务站(所)。共48个,其中省厅2个;石家庄市6个;张家口市4个;承德市3个;秦皇岛市3个;唐山市5个;廊坊市3个;保定市6个;沧州市4个;衡水市3个;邢台市5个;邯郸市6个。省厅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劳动保障部推荐全国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全省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每两年表彰一次,本次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2004-2005年度优质服务窗口”。由省厅统一颁发奖牌,表彰会与年底召开的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一并召开。
被劳动保障部表彰的为“劳动保障部2004-2005年度优质服务窗口”,由劳动保障部统一颁发奖牌。
三、评选要求
(一)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考核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考核标准》,采取内部评议、社会评议和组织审核验收的方法对窗口单位进行考核评选。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逐级向上推荐,确保表彰的部门和单位具有典型性,对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推动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有示范作用。
(二)民主推荐,严格把关。本次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逐级推荐。对拟推荐表彰的服务窗口,本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上一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各级对上报的优质服务窗口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各市推荐表彰的服务窗口由厅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党组审定。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各市劳动保障部局在评选推荐中,要兼顾市、县(市、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服务站(所)。使这些典型在促进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中发挥带动和示范作用。向省厅推荐时,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优秀、事迹突出的市、县两级各一个窗口和一个基层站(所)要重点说明,省厅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向劳动保障部推荐。
(四)拟表彰单位需呈报的材料。各市拟推荐表彰的服务窗口要填报《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呈报审批表》。同时,准备40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事迹材料要求实事求是、事迹准确、文字简洁、逐级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印章。各市重点推荐的表现优秀、事迹突出的,在准备书面材料的同时,还要准备10分钟左右影像资料(光盘),内容要详实反映拟表彰服务服务窗口在严格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服务、办事公开透明、工作作风优良、监督机制完善等方面的情况。书面材料(一式8份)、影像资料(一式3份)于2005年10月10日前报省厅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文升
联系电话(传真):0311-88616882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
纪检组组长 霍观宇
成员: 办公室主任 张兵
监察室主任 杨亚忠
人事处处长 刘全发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槐更奇
规划财务处处长 李士录
政策法规处处长 刘宾志
就业处处长 郭世英
劳动工资处处长 赵志岚
职业培训处处长 安振兴
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 刘建平
社保局局长 王奇
机关社保局局长 朱云祥
医保中心主任 刘双元
失业保险处处长 李青海
办公室:
主任:杨亚忠
成员:张兵
刘全发
槐更奇
李士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