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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双提”工程的意见
颁布日期:2005-06-13    文件号: 冀劳社[2005]34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加入收藏夹


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双提”工程的意见》,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全面实施“双提”工程(提速工作过程、提高服务质量),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实施“双提”工程,是提高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的具体要求,是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迫切需要,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服务基层、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主题,以劳动保障工作全面“提速、提质”为核心,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机制,努力使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办事节奏明显加快,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快速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加快公文运转
  各类公文运转,各处室(单位)都要按照规定程序和工作标准及时办结,不得拖压、误办、漏办。办公室要加快内部运转,收文后,应立即登记、分类,提出拟办意见,呈厅领导或交有关处室(单位)办理;厅领导当日阅批,对紧急事项即时阅批退办公室;一般事项当日转出;需办理的事项,经厅领导批阅后办公室立即交有关处室(单位)办理;各处室(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向批阅的厅领导报告。需以厅名义制发的文件,要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紧急文件即时审核;需经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议研究议定的,应在会后1个工作日内修改并呈厅领导审签,拟稿处室(单位)在领导签发后的2个工作日内制发完成;呈报件要记录办理人和办理时间,明确环节责任。
  (二)提高公文质量
  切实做好公文起草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和劳动保障部的决策部署,学习研究劳动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紧密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文稿要做到主题鲜明、结构严谨、内容翔实、表述准确、文字精炼,提出办法措施切实可行,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抓好重点工作
  各处室(单位)要围绕全厅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认真安排部署,逐项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按时按要求反馈工作进度,对重要事项一事一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落实具体责任,制定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四)严格办理要求和时限
  1、对省政府有关会议议定事项
  对省政府常务会议议定原则通过的涉及我厅的事项,凡需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或再次报省政府领导审批的事项,主办处室(单位)要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抓紧进行补充完善工作,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送厅领导签批后报省政府办公厅;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提出较大修改意见,需再次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或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文件,主办处室(单位)要在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补充工作,经厅领导签批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列入省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或审核发文。
  对省长办公会和省政府专题会议议定的涉及我厅的事项,主办处室(单位)要按会议要求的时限认真办理,确保工作质量,坚决杜绝拖、压现象的发生。
  对省领导批示的有关事项需我厅反馈办理结果的,厅办公室要即时呈厅领导审批,厅领导当日批示后退厅办公室,由厅办公室向有关处室(单位)交办。厅领导因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批示的,厅办公室要根据拟办意见,直接交有关处室(单位),由主办处室(单位)先行办理,并向分管厅领导报告。无需与厅外单位会同办理的事项,主办处室(单位)要在接到批件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会同厅外单位办理的事项,主办处室(单位)要主动与其联系,在接到批件后6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调查论证和协调处理的事项,主办处室(单位)要在接到批件后1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情况复杂、短期内不能办结的事项,主办处室(单位)要及时向办公室反馈并向分管厅长汇报,按程序向做出批示的省领导说明情况。以上事项按要求办结完毕,主办处室(单位)要将办结报告送厅办公室核稿,报分管副厅长或厅长审签后,报省政府办公厅。
  2、对厅内有关会议议定事项
  对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议议定原则通过的议题,凡需以厅名义发文、报出或再次报厅领导审批的事项,提交议题的处室(单位)要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抓紧进行补充完善,在会议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按议定要求呈报分管厅领导签批后发文或报出;经
  厅务会议或厅长办公会议审议提出较大修改意见,需再次提请厅务会议或厅长办公会议审议的事项或以厅名义发的文件,主办处室(单位)要在会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补充工作,并报送厅办公室列入厅务会议或厅长办公会议议题。
  对厅内其他会议议定的事项,有关处室(单位)要按会议要求的时限认真办理,按时办结。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厅领导批办(交办)的事项,由厅办公室按程序交办。一般情况下,主办处室(单位)要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搞好协调配合
  各处室(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凡涉两个以上处室(单位)的问题,主办处室(单位)要主动协调,全程负责。协办处室要积极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和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向主办处室反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办。主办处室(单位)与协办处室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分管副厅长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的,主办处室(单位)要列明各方意见及依据,提交厅有关会议研究决定。
  (六)规范行政行为
  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照章办事,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正确履行职能,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七)提高行政效率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对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要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确定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开承诺。能够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要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其他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也应按照及时、快捷和方便申请者的原则,明确规范合理的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要把为民、便民、利民的措施落实到各个工作环节。
  (八)加强制度建设
  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以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以失职追究制严肃工作纪律,实现以制度管人、按规定办事。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的制度建设,对每一项工作、每一件事情、每一个环节都要作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要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九)完善信息服务
  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信息的重要作用。要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调研。拓宽信息渠道,扩大信息来源,增加综合型、问题型、研究型、外向型信息,为厅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有参考价值的信息,使信息真正成为厅领导分析形势、发现问题、科学决策、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
  (十)转变机关作风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为基层和群众出主意、解难事、办实事。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简会议和活动的若干规定》,改进领导方式和方法,大力精简文件,减少会议和事务性活动。
  (十一)加强廉政建设
  严格遵守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述职述廉制、谈话和诫勉等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大力加强效能监察
  (一)推行政务公开
  要向社会公开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服务标准、工作纪律、办事对象资格条件、监督投诉渠道及违诺责任追究等内容,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对劳动保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处室(单位),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具备条件的单位要实行“一站式”服务。
  (二)加强群众监督
  要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加强群众监督。要坚持定期督导检查和督查员的明察暗访相结合,促进民主评议活动和群众监督不断深化。对有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职能的处室(单位)和直接为群众服务的服务机构,实行定期评议;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处室(单位),实行随机评议。聘请一部分老干部、老党员及社会各界群众担任督查员,对有关处室(单位)的效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三)认真受理投诉
  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设立投诉箱,建立投诉受理档案,明确专人受理投诉事项,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投诉事项要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情况。
  (四)强化政务监督
  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和政务督查工作。效能监察和政务督查要及时、有力、有效,对重点处室(单位)权力的行使,
  从决策、执行到结果进行全程监察。对重要事项的落实,实行跟踪督查,办理结果要提交专题报告。建立监察、督查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强化督查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督促检查和跟踪督办,切实提高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率,促进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重要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五)严格责任追究
  各处室(单位)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有效防止和解决工作不落实、推诿扯皮甚至久拖不办等问题。
  各处室(单位)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批示办理情况,将作为我厅年终对各处室(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因办理不力,严重影响工作落实,给我厅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年终不得参加先进单位的评选,同时还要追究处室(单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把效能考核作为对各处室(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奖惩挂钩。实施“双提”工程效果不明显或发生破坏发展环境案件的处室(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损害公共利益、侵犯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据《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提速工作过程,提高服务质量,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处室(单位)要把实施“双提”工程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紧密结合起来,列入重要议程,把学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贯穿始终,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加强指导,以点带面,推动“双提”工程顺利开展。要加大工作力度,搞好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推进,不断完善制度,细化具体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为实现更快更好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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