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及行政执法工作检查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05-12 文件号: 冀建法[2005]230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建设厅 【加入收藏夹】
各设区市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开展“一书两证”专项检查的通知》,按照河北省建设厅《2005年全省建设监察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检查总结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规划“一书两证”及行政执法工作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1、“一书两证”检查范围:2004年6月1日后,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工建设的钢铁、电解铝、水泥项目,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高尔夫球场、会展中心、大型购物中心项目;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开工建设、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
2、行政许可检查范围:2004年7月1日后全部新建项目。
3、行政处罚检查范围:2003年至2005年4月底的行政处罚案件。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一书两证”检查内容:
1、建设项目是否位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
2、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办理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照经批准的“一书两证”实施建设;
4、是否存在以政府文件或会议纪要等形式取代选址程序或越权审批。
(二)行政许可检查内容:
1、行政审批主体是否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2、是否设定具体的规划许可条件,是否按设定条件审批;
3、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批程序;
4、是否存在违法收费问题;
5、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管是否到位。
(三)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
1、处罚主体是否合法;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3、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4、处罚是否得当。
(四)执法队伍机构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
三、时间及分组安排
本次检查于2005年5月16日-26日分四组进行,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张家口、承德
第二组 廊坊、唐山、秦皇岛
第三组 保定、沧州、衡水
第四组 石家庄、邢台、邯郸
检查组成员由法规处、规划处、省建设监察办等组成,具体到达各市的时间及检查组成员,另行通知。
四、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随机抽查项目(案卷)、现场核查、定量评分的方式。“一证两书”检查规定范围内的全部项目,行政许可抽查4个项目,行政处罚抽查3个案卷。检查期间有投诉举报的工程项目为必查项目。
五、需准备的材料
1、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包括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执行情况,行政许可收费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做法,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需提交简要书面材料)。
2、规划行政许可的具体条件及工作程序。
3、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及档案。
4、行政处罚案件目录及处罚案卷。
5、“一证两书”检查所需书面材料、统计表及项目清单(附电子文档)。
六、问题处理
检查结束后将召开专题会,通报专项检查情况,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此次检查中,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的检查结果将作为“四五”普法验收工作相应内容的得分,“四五”普法验收时,上述两项内容不再检查。
附件:1、河北省建设规划行政许可检查表(规划一书两证)
2、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一般程序)
3、河北省建设规划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