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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05-18    文件号: 冀建法[2005]243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建设厅     【加入收藏夹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各扩权县(市)建设部门:
  现将建设部《关于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建法函[2005]10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具体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及时组织开展向建筑农民工送书活动
  各市(县)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要安排专项费用,抓紧购置一定数量的《建设领域农民工权益知识读本》,免费赠送给本地建设领域农民工。6月底前,要由局领导亲自出面,同时可邀请本市(县)普法办、劳动部门,深入建筑工地、环卫大队、苗圃和物业管理公司等农民工较集中的单位,集中组织开展向农民工送书活动。
  二、切实抓好保障农民工权益法律知识学习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建筑施工企业、环卫大队、园林绿化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等用工单位,为农民工购置《建设领域农民工权益知识读本》,保证人手一册。各用工单位要将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法律知识教育作为培训农民工的第一课。
  “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在即,要将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纳入建设系统“四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内容之一。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督促和协调,把保障农民工权益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和普及工作组织好,不断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

  附:建设部《关于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建法函[2005]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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