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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
颁布日期:2005-04-25    文件号: 冀劳社办[2005]121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加入收藏夹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5年是“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年,也是完成“十五”计划,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继续迈进的重要一年。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社厅函〔2005〕41号文件和省司法厅、省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冀法宣〔2005〕1号文件精神,对我省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紧密联系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践,紧密联系劳动保障制度改革的实践,紧密联系《行政许可法》的深入贯彻实施,通过开展以规范行政程序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大力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组织系统干部自学及举办培训班、研讨会、报告会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推动纲要的深入贯彻实施,促进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转变。要制定学习计划和保证措施把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落到实处,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组织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学历教育的通知》的要求,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并对获得学历人员落实各项待遇,新进入执法队伍的人员原则上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
  二、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活动。各市选择3家劳动保障事务站,开展“劳动保障政策进社区”试点活动。劳动保障局要派出工作人员指导事务站设立政策咨询台,编写政策宣传资料,加强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努力做到普通民众看得懂、用得着、学得会。要逐步积累经验,扩大范围,将劳动保障事务站建设成长期性的、经常性的政策宣传阵地。
  三、突出抓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政策宣传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继续做好就业再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普法宣传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于11月份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改善农民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早作准备,切实抓好这项活动。
  四、扎实做好“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按照劳动保障部和省法宣办安排,此项工作从6月份开始,年底结束。各市劳动保障局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总结验收方案和标准,认真搞好自查,并做好接受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省厅将对“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要结合实际,提前动手,认真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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