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04-27 文件号: 冀国资[2005]17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加入收藏夹】
各市政府国资委、省直有关部门、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
现将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