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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金保工程的意见》和《金保工程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03-30    文件号: 冀劳社办[2005]81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加入收藏夹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金保工程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62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保工程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劳社信息函〔2004〕0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统一领导,为金保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各市劳动保障部门的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要统筹组织协调本地金保工程建设工作,切实把“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2005年底前全部建立局内独立统一的信息化工作综合管理机构,对现有的技术人员实行集中管理。要进一步明确信息化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工。要统筹协调金保工程建设工作,加强对金保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信息应用系统,统一数据中心和信息网络平台,避免各自为政和分散建设。
  二、积极协调,加快金保工程立项工作力度。立项是金保工程建设的前提。各市要努力创造条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协调,加强与信息办、发改委、财政等部门的沟通,争取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完成金保工程立项工作。
  三、统筹规划建设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劳动就业信息系统。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劳动就业信息系统是金保工程的两大组成部分。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内容。劳动就业信息系统原称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该系统包括劳动力市场管理、就业管理、失业管理、就业培训、劳务输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内容。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金保工程两大信息系统集中统一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各市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劳动就业信息系统进行统一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和资源,共建统一的市级数据中心和网络中心,实现数据和网络的集中统一管理,并以同一数据、网络平台为基础,实现各前台业务的协同操作和管理。
  四、加快金保工程市域网建设。各市要按照《河北省金保工程市域网建设实施意见》(另发),提出市域网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统筹规划市域网建设,加快市域网建设步伐,逐步实现市级劳动保障数据中心与各县区、经办机构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所)的网络通连。
  五、加大社会保险和劳动就业管理软件的统一开发和实施试点工作力度。2005年,省厅将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核心平台二版软件为基础,完成我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平台的开发,并在省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实施,在邯郸、张家口、邢台市及其他金保工程示范城市进行应用试点;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99”三版软件为基础,在邯郸、张家口、秦皇岛市及其他有条件的市进行劳动就业信息系统开发应用试点。试点市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努力做好试点的各项工作。要充分认识和正视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技术、业务、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其他市要做好使用全省统一软件的准备工作。在试点期间,各市不得再自行开发应用系统软件。各市新建系统或对现有系统升级时,要使用省厅统一组织开发的应用软件。
  六、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建设。我省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分两期进行,2005年实施一期工程建设,初步建成我省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技术支持平台,完成政策法规和政策问答等资源库建设,实现人工和自动语音、传真等服务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建设采用集中式模式,即省厅在省本级建设一个集中的电话咨询服务核心支持平台,各市只设远端坐席。系统采用统一的操作流程,面向公众提供标准统一的政策发布、账户查询、投诉举报等咨询服务内容。各市要把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当前要尽快启动资料整理工作,建立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政策问答等资源库。要积极争取建设资金,同时做好办公场地的落实、人员招聘培训等基础工作。
  七、继续加大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建设力度。尚未建立门户网站的市,要在6月底前建设、开通网站。要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联系公众的桥梁和舆论宣传、指导作用,按照高质、及时、整合、服务、安全的原则,增强网站功能,创新栏目内容,创办特色栏目,拓宽信息采集渠道,提高信息质量,强化服务意识。要能够让广大群众通过网站方便地查询到劳动保障政策、办事流程、个人账户等群众关心的信息。
  八、加快数据整理,努力推进金保工程联网应用。各市要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实施意见》(劳社厅函〔2003〕7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全国联网数据整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4〕16号)、《关于建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制度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16号)要求,做好基础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入库工作,加快建立养老保险、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制度。要建立责任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并加强考核。要建立数据抽查制度,定期通报数据差错率。要进一步规范数据的来源渠道,明确数据的定义标准,从基层抓起,层层落实。要逐步开展数据的研究分析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监测信息,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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