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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被考核企业2004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03-31    文件号: 冀国资传[2005]31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加入收藏夹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我委《河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2004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规定,拟定于4月份对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2004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我省《企业国资监管实施办法》、《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4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责任书》等为依据,以业绩考核目标为重点,全面考核和评价2004年度被考核企业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各方面工作的完成情况,推动企业加快改革与发展,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
二、考核范围
2004年度被考核企业的范围是与省国资委签订《200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试行)》的25户企业(经联集团已全部退出,东方国际已划归省外贸资产管理公司,对这两户企业不再考核)。即:唐钢、邯钢、宣钢、石钢、邢钢(只考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承钢、开滦矿、峰峰矿、邢矿、邯矿、井陉矿、兴隆矿、汽车集团、华药、机场、三友、建工集团、路桥、物产集团、粮油集团、医药公司、旅游集团、燕山大酒店、工贸资产经营公司、外贸资产经营公司。
三、考核内容
(一) 考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情况
按照我委与企业签订的《200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试行)》中确定的经营目标,重点考核企业2004年的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和分类指标的完成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划分出A、B、C、D、E五个档次。
(二) 考核企业领导班子的综合情况
按照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要求,重点考核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整体领导能力和班子工作实绩三个方面。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划分为实绩突出、实绩良好、实绩一般和实绩较差四个档次。同时,经过程序,调整和充实后备人员。
(三)考核企业负责人的个人情况
依据班子内部分工和我委发文确认的分解责任,以德、能、勤、绩、廉作为考核内容,对照个人承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结合民主测评结果,逐人进行考核,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
在2004年度新任职不满半年者、享受待遇(未担任实职)者和企业党委常委不列入此次考核范围。
四、考核程序
我委成立考核组,对企业进行考核。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召开企业领导班子会议。召开由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通报考核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征求企业意见和建议。
(二)召开总结述职大会。企业负责人、中层领导、职工代表等参加会议。主要议程是:请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分别代表企业董事会、党委、经理班子做2004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个人述职,其他企业负责人作书面个人述职;对企业领导班子及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企业正、副职后备干部。
(三)个别座谈。座谈对象一般包括:企业领导班子全体人员,中层领导和部分职工代表。
(四)检查核实。根据所确定的考核内容,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核实有关数据和情况。
(五)征求意见。征求监事会办事处、国资委纪委及有关部门对企业领导班子和负责人的意见。
(六)交换意见。考核组与企业主要负责人交换考核意见。
(七)通报考核结果。向企业通报委党委审定的考核结果。
五、考核准备工作
企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企业2004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
(二)企业负责人述职报告(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
(三)企业2004年度经营业绩总结(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
(四)企业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审计报告;
(五)企业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子公司负责人、职工代表花名册;
(六)导致企业年末与年初统计口径不一致的有关文件资料,如清产核资批复文件、“两分”、重组兼并文件等;
(七)反映企业改革、党建、纪检、工会、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情况的材料。
(八)其他相关的资料。
在考核期间,各企业负责人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外出。
接此通知后,各企业要认真准备,配合考核组完成考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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