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关键字:
按文件号:
颁发单位:
库别:
添加日期: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04年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04-01    文件号: 冀劳社[2005]13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统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2004年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附件:
2004年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04年,全省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取得了新进展。
  一、劳动就业
  就业总量继续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年末全省城乡就业人员3516.71万人,比上年增加46.48万人。其中,第一产业1612.85万人,第二产业992.74万人,第三产业911.12万人,分别占就业总量的45.9%、28.2%和25.9%。城镇就业人员848.30万人,比上年增加26.11万人。其中城镇单位就业人员494.11万人,比上年减少5.14万人;城镇私营和个体就业人员277.39万人,比上年增加18.79万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在岗职工480.00万人,比上年减少6.82万人,其中企业在岗职工280.58万人,比年初减少11.83万人。年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8.01万人,登记失业率为4.03%。
  政策落实收到实效,就业再就业工作成绩显著。2004年,省委、省政府把就业再就业工作列为“十项民心工程”之首进行了全面布置,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做好政策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到年末,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8.16万人,比上年增加2.33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2.14万人,帮助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4.5万人。2004年全省有5.2万人享受社保补贴6676万元,有3.6万人享受岗位补贴7661万元,有16.5万人享受再就业培训补贴4762万元,有9.9万人享受职业介绍补贴1093万元。全省全年为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贷款5166万元,减免各种税费8603万元;为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244户服务型企业减免税额2621万元。
  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工作取得成效,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200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共培训劳动力180.3万人,全年实现向非农产业转移160.4万人次,劳务输出达到370.6万人。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进展平稳,中心内下岗职工人数大幅减少。到年底,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实有下岗职工9.60万人,比上年减少6.20万人,减少39.4%。全年全省为中心内的下岗职工支出基本生活保障资金5.33亿元,其中,发放基本生活费3.29亿元,代缴社会保险费2.03亿元。
  劳动力市场建设不断加强,职业介绍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年末,全省共有各类职业介绍机构1953所,其中由劳动保障部门主办的公共介绍机构1619所。全省全年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组织召开劳动力交流洽谈会2824场,办理登记求职160.41万人,办理登记招聘154.45万人,成功介绍职业92.54万人次,分别比上年增加33.73万人次、34.52万人次和25.96万人次。其中,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介绍成功83.79万人次,比上年增加36.3%。
  职业培训、就业训练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加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年末全省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共183所、技师学院11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963所,有8所技工学校通过了国家重点技校质量管理标准认证。年末全省技校在校学生8.31万人,技师学院在校学员797人。2004年,全省技校毕业生2.01万人,全年培养新技师9174名,各类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10.51万人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20.17万人次。年末全省就业训练中心210所,全年共开展培训85.18万人次,其中,有25.21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了再就业培训,6.99万名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了就业前训练。年末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达229所,全年有27.56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其中24.62万人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分别比上年增加8.31万人和7.23万人,增长43.2%和41.6%,全省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率为89.4%。
  二、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覆盖范围日益扩大。2004年末,全省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分别为415.38万人和148.4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5.32万人和6.50万人,增长1.3%和4.6%。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人数131.61,比上年增加12.21万人,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0.4%。1-12月份,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5.30亿元,比上年增加31.76亿元,增长25.7%。其中征缴收入116.18亿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25.69亿元;同期发放养老金108.12亿元,比上年增加7.70亿元,增长7.7%,全省参加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做到了按时足额和社会化发放。年末我省有52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涉及职工2.69万人,企业年金规模达到2.88亿元。2004年末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95.69万人,管理离退休人员23.48万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3.84万人和1.86万人,增长4.2%和8.6%。全年养老保险基金征缴30.1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95亿元,增幅为10.8%;同期养老金支出29.72亿元,比上年增支3.67亿元,增幅为14.1%。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人数为23.11万人,社会化发放率为98.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整顿规范的基础上,被征地农民、计划生育对象等重点人群的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展开。到年底,全省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达到237.39万人,比上年增加4.11万人,增长1.7%,领取养老保险金人数达到4.20万人,比上年增长17.0%。年末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20亿元。
  (二)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基本医疗参保人数大幅增加。年末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72.46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89.28万人,增长23.3%。其中,职工363.59万人,退休人员108.87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65.16万人和24.12万人,增长21.8%和22.2%。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5.51亿元,比上年增收8.82亿元,增长33.1%,同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5.92亿元,比上年增支8.03亿元,增长44.9%。年末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2.03亿元。2004年,全省有1589户企业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涉及职工21.99万人,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规模达到2918万元。
  (三)失业保险
  进一步做好“三条保障线”的紧密衔接,失业保险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方面成效更加显著。到年底,全省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为479.00万人,比上年减少5.18万人。年末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1.02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2.75万人。全年各级失业保险机构共为17.75万名失业人员提供了不同时限的失业保险待遇。2004年全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为10.12亿元,其中失业保险费征缴收入9.6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30亿元和0.95亿元,增长14.7%和11.0%;失业保险基金支出6.20亿元,其中发放失业保险金支出3.55亿元,调剂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1.83亿元,用于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助0.23亿元。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1.29亿元。
  (四)工伤、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128.24万人,增长88.0%。享受工伤待遇职工0.56万人。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2亿元,支出0.5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46亿元。
  生育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年末全省生育保险参保职工114.14万人,比上年增加20.05万人,增长21.3%。享受生育保险职工0.45万人。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20亿元,支出0.11亿元,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0.61亿元。
  (五)基金监督
  基金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协同监管机制初步形成。到年底。全省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省辖市达到8个,社会保障基金协同监管机制初步形成。加强了对社保基金的社会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了社保基金的监督电话网络和受理案件处理报告制度,对全省11个省辖市、37个县(市)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四项基金收入、支出和财政专户管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基金管理。
  三、工资分配
  职工工资总额稳步增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显著提高。2004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625.51亿元,比上年增加77.31亿元,增长14.1%。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925元,比上年增加1736元,增长15.5%,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1.4%。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3576元,城镇集体单位7916元,其他单位12527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2%、14.4%和17.1%。
  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完善。2004年,全面推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达到10587户,比上年增加364户。发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基准线为11%、预警线为18%、下线为3%??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发布了339个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为企业科学制定内部分配方案,确定各岗位工资水平,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参考依据。调整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将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计入最低工资,月标准由上年的250-350元提高到420-520元。
  四、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2004年,全省继续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定期开展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活动,积极参与制定国企改制的政策措施,认真审核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有效地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到年底全省国有、集体和改制后的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0%,其他用人单位签订率达到80.0%。11个省辖设区市、172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机制。2004年厅本级完成了71户省属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42户省直厅局属改制企业和6户省属主体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备案,涉及职工7.02万人。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继续上升,办案质量和结案率有所提高。全年各级劳动保障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288件,比上年增长16.2%,涉及劳动者1.41万人。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411件,涉及劳动者0.80万人。全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结案5284件(含上年结转案件196件),结案率为96.9%。此外,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以非立案方式调解处理劳动争议1562件。
  五、劳动监察
  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主办监察员制度,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2004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普遍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主办监察员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除开展日常巡查、举报专查和劳动保障年审外,先后组织了《整治就业环境维护劳动者就业权益》、《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最低工资执行情况》等专项监察活动。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年检查各类用人单位6.12万户,受理投诉举报1.13万起,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59.3万份,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317家,清退童工171人,对346户违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单位进行了处罚;在组织开展的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权益执法检查专项活动中,主动检查企业1.34万户,接受举报投诉3890起,累计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11.29亿元。
  2004年末,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92个。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员2574人,其中专职监察员1206人,兼职监察员1368人。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