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2005年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03-15 文件号: 冀劳社[2005]9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加入收藏夹】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处室、各单位:
现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2005年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2005年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机关效能建设暨民主评议动员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现劳动保障工作新跨越,更好地为开创我省改革和建设新局面服务,根据今年全省民主评议活动的要求,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制定2005年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005年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劳动保障部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按照"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的要求,以“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社会”为主题,以解决制约发展和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促进劳动保障系统各级各单位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政策、政务、市场和法制环境,为改革发展排阻清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把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总体目标是: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上有新提高;做深做实各项劳动保障工作,认真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有新发展;积极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在破除思想障碍和体制障碍上有新突破;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在认真解决带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上有新成效。有效提升全省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公信度,使群众的满意度达到一个较高水平,在全省民主评议活动中继续保持优秀位次。
二、工作重点
2005年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重点是:开展一项活动,加强两个建设,实施三项工程,提高四种能力,严格七项责任追究。
(一)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
以劳动保障部门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行政审批窗口和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信访等窗口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所)为创建单位,以提高执政能力,服务人民群众为着眼点,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要求,以切实解决制约改革发展和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和执法水平上有明显改进和提高为工作目标,以严格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服务,办事公开透明,工作作风优良,监督机制完善为创建活动内容,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期不懈地抓下去。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定期对创建活动进行考核表彰。
(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制度建设。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为基本要求,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为标准,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速工作过程,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抓好26条便民措施的贯彻落实;切实解决“办事难”的问题,解决“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解决干部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解决“作风不实”的问题,解决“效率低下”的问题,解决“文山会海”和“迎来送往”中存在的问题。使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求发展的能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真正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有明显变化。树立各级机关和广大干部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新形象,推动机关效能建设步入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
加强制度建设。把强化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作为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认真执行政行风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系统工作人员廉政守则、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行风建设工作标准等制度规定;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建立健全权力运做中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制度;建立和推行信用分类管理和失信公示制度;研究制订基金资金管理监督责任制和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追究办法;建立完善金保工程等项目会审、工程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制度;研究制订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认真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精心实施三项工程,努力提高四种能力,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精心实施就业再就业民心工程,稳固民生之本;精心实施阳光工程,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精心实施金保工程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强化三方协商和工资宏观调控机制,提高劳动关系协调能力;健全职业培训体制,提高劳动者素质就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加强法制建设和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劳动保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通过落实目标责任、落实各项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就业服务、建立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制度、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推进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系统建设,严格控制失业率等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和服务行为,着力解决政策不落实和服务不到位问题。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服务。通过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职工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认真清理整顿违规办班和开会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擅自办班、违规收费、开会接受企业和服务对象赞助、借办班之机组织公费旅游或出国(境)旅游等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严格七项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奖惩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在履行职责和为民服务中吃拿卡要、无端刁难、以权谋私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发生以下七种损害企业、群众利益和劳动保障部门形象的问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1)违反《行政许可法》,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继续审批的;(2)官僚主义严重,行政效率低下,该办的事不办,能马上办的事拖着不办,行政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3)不认真履行职能、服务质量低下,服务态度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4)执法监察中滥用自由裁量权,对企业任意设定或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限制的;(5)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要求企业参加带有强制性收费培训或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向企业收费的;(6)由于管理不善,致使社会保险基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被骗取、贪污、挤占和挪用,造成严重损失的;(7)发生严重违纪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问题的。
三、方法步骤
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行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联动,自2005年3月至2006年3月,贯穿全年工作始终。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动员部署
3月下旬,制定系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召开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总结表彰和动员会,总结2004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表彰优秀、先进单位,对2005年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市、县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深入动员,精心部署。各市的实施方案要在4月中旬前报省厅政风行风建设办公室。
第二阶段:开展工作,抓好落实
4月初至7月下旬,要按照省厅和当地政府政风行风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解决影响制约发展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单位公开承诺、参加“阳光热线”节目、组织“阳光服务”活动、搞好“行风网站”建设、配合“聚焦行风”工作。4月初,各级都要通过当地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公开监督电话。承诺内容既要切合本单位实际,又要具体化、指标化、时限化,使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承诺目标年内必须兑现。
第三阶段:对照检查,践诺公示
8至10月份,自查自纠、督导检查、聘请民主评议代表、开展基层评议。8月份,各级、各单位要按照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重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和抓落实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剖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看的比较准、能够马上改的问题要抓紧改,对近期内能够整改的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改,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并抓好落实。各市自查报告和整改成果,要在8月25日前报省厅政风行风建设办公室。9月份,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要按照分工,分别带队对所属单位,特别是对去年政风行风建设没有进入先进行列的单位进行专项督导。10月份,各级各单位对照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和今年的重点工作,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总结工作成果,分析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将践诺情况向社会公示。10月20日前,各单位要将践诺公示情况报省厅行风建设办公室。
第四阶段:检查考核,总结评先
11月中旬至2006年3月,按照行风建设标准,分别组织对厅本级和各市、县(区)局政风行风建设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各级、各单位做好接受当地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主评议的排位情况,对系统行风建设分别评出市局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下年初,召开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公布评议结果,向优秀、先进单位颁奖。创建优质服务窗口的检查考核,结合民主评议同步进行,按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的考核办法(试行)实施。
四、主要措施
1、加大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工作力度。把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作为行风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切实抓深、抓细、抓实。通过政务公开、新闻媒体、行风网站、阳光热线、阳光投诉、宣传标语、信访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学会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转变宣传理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民声、问民意,解民忧,达到解决一件,宣传一片的效果,不断提升劳动保障部门形象。与当地新闻媒体合作,利用节假日或集日,由主管领导带领有关业务处(科)室人员走上街头,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解疑释惑,接受投诉,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注重平时工作总结,利用好行风网站,每月20日前报送简报,及时反映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果。
2、组织自我揭短式暗访。各级要深入基层,特别是各类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利用录像、录音、跟踪办事过程等方式进行暗访,了解本部门、本系统各个窗口、各个岗位的真实情况,掌握和发现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工作人员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年内至少要组织两次。省厅今年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各级实行重点检查和暗访,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将在系统内通报批评。
3、组织评议代表评议。市、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都要聘请行风评议代表,建立行风评议工作机制,组织经常性明察暗访,及时反馈情况,每月至少收集一次评议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将评议代表意见建议提交各级领导班子认真研究,“挂帐督办”。对解决问题的满意度要进行统计和回访,并将情况上报省厅行风办。
4、强化服务和监督。各级务必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地方新闻媒体组织的“阳光热线”、“阳光服务”等专题节目。同时,开通本级行风建设监督热线电话,并通过当地“114”查号台进行登记,做到切实方便群众,保持畅通无阻。对“阳光热线”和监督电话反映的问题要详细登记,建立档案,对于群众咨询的问题要认真解答,对于投诉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结果、征求意见,从接听受理、分类、解决情况反馈到处理情况建档分析都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
五、基本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厅长刘志金任组长,对政风行风建设亲自抓、负总责,闫新生、张铁栓、田芬、张瑞书、霍观宇同志任副组长,对分管处室、单位及分管工作,实行系统对口牵头抓、负主要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霍观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和组织实施。要把“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切实摆上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融入中心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行风办要抓好组织协调,加强调度和督查,做好上情下达和信息反馈工作,认真把握好行风评议的每一个环节;各级领导要为政风行风建设提供有利条件,保证人员和经费落实,促进系统行风建设的顺利开展。
2、要发扬求真务实作风,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进行。各级、各单位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通过政风行风建设促进业务工作开展,通过业务工作成果,反映政风行风建设成效,做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深化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推进行政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自身的公信力;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干部职工基本素质,加大管理力度,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消除行业和部门间的壁垒,加强横向协调,合力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效果。
3、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行风办组织协调,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行风建设责任制,要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和任务分解到每个岗位,具体到每个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使行风建设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4、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各级要针对去年行风建设中存在问题和今年的工作任务,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是窗口服务部位和去年在当地民主评议活动中位次靠后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和乡镇基层站(所),要把连续两年落后的县(市、区)局,作为督导检查的重中之重,要对如何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所)的职能作用、如何抓好劳动保障事务站(所)的作风建设,认真调研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年度劳动保障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