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石家庄泛亚园艺饰品有限公司部分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颁布日期:2004-12-17 文件号: 劳社办[2004]368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加入收藏夹】
石家庄泛亚园艺饰品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关于在公司部分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特点,同意你公司的配料、司炉、挡车、包装、质检和跟班维修岗位的人员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周平均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2、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人员的工作方式,要征得工会和劳动者的同意。超过全年法定标准工作时间2008小时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支付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标准150%的工资报酬;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第三款规定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
3、你单位应按照《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严格控制每月平均工作加班不超过36小时的具体时限。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