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企业投资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4-11-19 文件号: 颁发单位: 【加入收藏夹】
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
为了解各企业近年投资状况,给下一步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奠定基础,决定对各企业投资活动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投资调查的内容。企业近三年(2001―2003年)的固定资产投资、长期投资、资本性支出、或有负债、短期投资、在外投资及其他投资的状况。
二、投资调查表的填写与报送。请各企业单位按附表一--附表五要求内容分年度填报,一年一套表,切勿瞒报、漏报。报送时间为12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或邮寄软盘的方式报送电子表格。电子邮箱地址:ghc@hbsa.gov.cn 。企业可浏览河北省国资委网站(www.hbsa.gov.cn)的规划发展栏目查阅本通知及附表。填报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规划发展处联系,联系人:董占欣,电话:7902547。
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按时按要求上报。
附件:表一:河北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 年)
投资和资本性支出情况汇总表
表二:河北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及资本性支出( 年)调查名细表
表三:河北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 年)或有负债调查名细表
表四:河北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 年)短期及其他投资调查表
表三:河北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 年)在外投资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