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七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
颁布日期:2004-10-28 文件号: 颁发单位: 【加入收藏夹】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第七批取消的省政府规章和部门文件设定的33项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公告。凡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地各部门要坚决停止审批,并认真做好有关后续监管和衔接落实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河北省第七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项)
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认证
二、省公安厅(3项)
1、货运车载人核准
2、开辟或调整公交行驶路线或车站审批
3、核发教练员证书
三、省财政厅(1项)
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控购审批
四、省人事厅(1项)
全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机构认定
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3项)
1、新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年检
2、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培训考试站审核
3、职业技能考评人员资格审核
六、省国土资源厅(1项)
地质环境勘察评价报告核准
七、省建设厅(9项)
1、建设工程抗震鉴定单位资质认定
2、村镇建设服务机构资质核准
3、建筑企业安全资格年检初审
4、项目经理部资质审批
5、监理企业资质年检初审
6、项目总监岗位证书申请初审
7、监理工程师资格初审
8、评标专家初审
9、核发《建设劳务资格证书》
八、省信息产业厅(1项)
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所需要的工程频率和频段的核准
九、省环保局(3项)
1、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单位资质认可
2、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资质认可
3、环境监测人员证书核发
十、省体育局(2项)
1、跨省及社区市体育经营活动许可
2、武术段位三段的审批
十一、省统计局(1项)
新闻宣传单位使用未公开的综合性统计资料的审查核准
十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项)
1、防伪技术产品生产、销售资格审查
2、省工业生产许可证和进省相应产品的质量认可
十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项)
1、一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的复核备案
2、《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年检
十四、省保密局(2项)
1、载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等设备维修的定点单位审批
2、对外提供涉外社会调查中形成的资料和研究成果审批
十五、省测绘局(1项)
用于测绘的航空摄影与遥感活动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