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关键字:
按文件号:
颁发单位:
库别:
添加日期:
 
 
河北省商务部关于申请2005年棕榈油、豆油、菜籽油、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4-10-08    文件号:     颁发单位:     【加入收藏夹


省属各企业、各市商务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2004年第60号公告《2005年棕榈油、豆油、菜籽油、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细则》(已在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和河北省商务厅网站公布),现将申请2005年棕榈油、豆油、菜籽油、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的基本条件:2004年10月1日前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按规定通过了工商部门最近一次年度审验;2003年、2004年无海关、外汇、工商、税务、质检方面涉及有关进口的违规记录;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配额申请者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棕榈油
  1、申领到2004年棕榈油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
  2、以棕榈油为直接生产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年使用棕榈油量在3000吨以上(含3000吨)、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以棕榈油为原料油脂精炼企业,日处理毛油200吨以上(含200吨)、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
   3、以棕榈油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二)豆油
  1、申领到2004年豆油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
  2、日处理毛油200吨以上(含200吨)、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生产精炼油的油脂加工企业;
  3、以豆油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三)菜子油
  1、申领到2004年菜子油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
  2、日处理毛油200吨以上(含200吨)、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生产精炼油的油脂加工企业;
  3、以菜子油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四)食糖
  1、申领到2004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
  2、日加工原糖600吨以上(含600吨)、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制糖企业;
  3、以食糖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二、关税配额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一试两份):
1、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报告;
  2、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3、 按规定通过工商部门最近一次年度审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03年度审计报告或办理2003年税务年检时提交的"2003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登记表"复印件。
  有进口实绩的申请者只需提供以上1-3项规定的材料;新申请企业需提供以上规定的全部材料。如新申请企业属2003年以后建成投产的,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
三、申请时间为:2004年10月15日至30日(过期不候)。申请者可从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复印)《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见附件,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要分别填写),将有关申请资料备齐后,通过当地商务局在申请时间内送达省商务厅。
四、各市商务局接此通知后,尽快将有关精神通知到本地企业(包括外资企业、加工贸易企业、2004年申领到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组织好本市企业的申请工作,并将企业的申请材料初核后一并报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地址:石家庄和平西路334号414房间
联系人:刘静玉、孙凯芬
电话:0311-7080190、7055419
传真:0311-7819841。
附件:1、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2、2004年申领到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企业名录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