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关键字:
按文件号:
颁发单位:
库别:
添加日期: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4-07-06    文件号: 冀财企[2004]51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加入收藏夹
各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省属煤矿企业: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