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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协河北省委员会办公厅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省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4-06-25    文件号:     颁发单位:     【加入收藏夹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协河北省委员会办公厅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省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1年以来,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以提高承办工作质量为中心,认真负责,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促进了全省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许多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承办单位和个人。为了表彰和奖励在承办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一步调动和激励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和全体承办工作人员努力做好承办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全省承办工作深入开展,决定今年评选表彰一批2001―2003年度省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优秀单位的评选范围为2001―2003年度负责承办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和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专(兼)职从事承办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
  (二)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省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优秀单位36个,先进工作者50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单位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改革开放,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办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领导重视,有明确承办工作机构和专(兼)职承办工作人员,认真落实承办工作部署和各项制度,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成绩突出。3、在2001―2003年承办工作年度考核评比中均为“优秀”等次。
  (二)先进工作者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2、2001年以来一直从事承办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3、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勤奋工作,热诚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服务,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4、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较高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作风扎实,群众公认。
  5、所在单位承办工作成绩突出,在2001―2003年承办工作年度考核评比中,两年以上(含两年)考核为优秀且无中等及以下等次。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优秀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领导集体研究的方式进行。优秀单位,经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表彰单位,报经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批准。先进工作者经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定,予以表彰。
  (二)评选工作要严格条件,确保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的原则,既要体现先进性,又要注意向一线具体承办工作人员倾斜;县处级干部不超过推荐总数的10%,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检部门意见。推荐人选要在本单位或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天。
  (三)对拟表彰的优秀单位和各单位推荐的先进工作者人选,要认真填写《河北省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优秀单位呈报审批表》(附件2)和《河北省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附件3)一式4份,并附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准确,控制在2000字以内。上述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所有材料于2004年7月25日前报送省政府督查室。
  (四)各设区市政府评选推荐先进工作者1―2名;省政府各部门承办工作任务年均50件以上的评选推荐1―2名,年均50件以下的一般评选推荐1名。
  四、表彰奖励办法
  表彰奖励工作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优秀单位由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授予“河北省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优秀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河北省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证书。获奖人员属设区市的,享受设区市劳动模范待遇;属省政府部门的,给予记二等功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评选表彰工作,成立河北省评选表彰省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政府督查室,负责日常工作。联系人:王金桥,电话:0311―7902484。
  各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对评选表彰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审核,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并以这次评选表彰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发扬成绩,查找不足,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进一步开创我省政府系统承办工作新局面。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协河北省委员会办公厅   河北省人事厅
  河北省总工会
  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河北省评选表彰省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提案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赵国昌(省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副组长:姚生泉(省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副主任)
  伊芳宝(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巡视员)
  赵新喜(省人事厅副厅长)
  郭东海(省总工会副主席)
  郑春田(省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贾连庆(省人大选任工委代表联络处处长)
  陈 虎(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高万红(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处处长)
  李中伟(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王云飞(省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王云飞(兼)
  附件2:
  河北省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
  提案工作优秀单位呈报审批表
  单位名称主管领导承办机构
  承办机构
  人 数考核为优秀年度
  主
  要
  事
  迹主要事迹呈报单位
  意见盖 章
  年  月  日省评选领导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
  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3:
  河北省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
  提案工作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
  姓  名性  别民  族出生年月政治面目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承办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曾获
  奖励
  主
  要
  事
  迹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人事厅省总工会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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