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河北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冀发改办投资[2004]77号)和我委关于编制2005年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工作安排,现就抓紧做好2005年产业贴息资金项目筛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贴息资金的安排原则
产业贴息资金的使用以促进全省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为目标,紧紧围绕实施科学发展观和省政府确定的产业发展重点,力求做到“五个统筹”,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符合产业政策原则。申请贴息资金项目,必须符合《当前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必须符合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
2、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有利于节约资源、治理污染和改善生态环境。
3、坚持符合政府导向原则。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吸引银行、社会各类资金投向政府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4、符合技术进步原则。贴息资金项目要具有国内领先或主要装备达到国际先进的技术水平,有利于消化吸收引进设备和技术,有利于促进企业自主研发和成果转化。
5、符合产业化经营原则。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化经营,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6、符合就业优先原则。贴息资金要鼓励增加劳动力就业的项目。
二、贴息资金的使用范围
贴息资金重点用于对整个产业发展和结构升级具有较大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有利于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项目:
1、促进产品更新和技术换代的项目;
2、以出口为主或替代进口的项目;
3、具有区域特色、能够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项目;
4、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够实现国产化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5、有利于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增效问题的重点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项目;
6、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就业的项目。
7、有利于促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项目。
三、贴息资金的申报条件及程序
申报产业贴息资金,限于固定资产投资在70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由企业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项目简介、企业基本情况表,以及项目批准文件、银行贷款有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市发展改革委审查同意后,以市发展改革委的正式文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对各市上报项目组织研究、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列入“全省重点产业贴息资金项目库”。
每年财政编制预算草案前,省发展改革委从项目库中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作为贴息备选项目,经过初筛评审后,列入年度产业贴息资金建议计划。列入建议计划的贴息资金项目,原则上须经省及省以上投资主管部门批复项目建议书。
四、时间要求
各市发展改革委要认真组织好贴息资金项目的筛报和审核,明确责任,严格把关,确保项目质量。各市筛报的贴息资金项目,请于2004年6月15日前,上报省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处(项目简介、企业基本情况表,在报书面材料的同时,请附软盘)。
联系人:郝立辉
联系电话:0311-8600501 8600502
附:1、项目简介内容要求
2、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件一:
项目简介内容要求
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3、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4、 经济效益分析
5、 项目建设进度和起止年限
6、 项目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