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4-05-20 文件号: 市国资〔2004〕20号 颁发单位: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加入收藏夹】
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
为切实履行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河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我们制订了《石家庄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统计评价和业绩考核处)联系,电话:6687508 6687972
附件:《石家庄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