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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县属国有大中型企业抓紧编制今明两年完成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任务规划的紧急通知
颁布日期:2004-04-09    文件号:     颁发单位:     【加入收藏夹


各设区市国资委:

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既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推进国有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省委六届三次全会《决定》以及省政府《2004年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要点》都对加快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省将其作为国企改革工作的主体内容之一。为了进一步推动市县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摸清底数。各市国资委要抓紧统计市县属国有大中型企业辅业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各企业辅业单位的数量、名称、总资产、净资产、在职职工人数、拟分离方式、完成时间等项内容(见附表一)。

二、建立责任体系。 市县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由各市国资委牵头负责,各市市长和主管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市国资委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与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总工会、人行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完成时间,落实责任部门、责任处(科)和责任人,形成各市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单位工作责任体系(见附表二)。

三、时间要求。 根据省政府暨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各市县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要于今年年底基本完成,对少数辅业较多、任务较重的企业,最迟于明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请各市国资委及相关部门根据这一总体要求,抓紧编制改制规划、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四、应把握的重点事项。

(一)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政策性强,牵动面大,任务艰巨,各市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国家各部委及省里出台的改制文件及相关政策,抓好贯彻落实。

(二)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分配[2003]21号)要求,实施改制分流的辅业资产主要是与主体企业主营业务关联不密切,有一定生存发展潜力的业务单位及相应资产,主要包括为主业服务的零部件加工、修理修配、运输、设计、咨询、科研院所等单位。各市国资委要积极帮助企业正确界定辅业资产。

(三)企业要根据辅业单位现有条件,合理选择辅业改制形式。具备一定市场生存能力的改制企业,可直接改制为非国有的法人实体,也可改为非国有法人控股的法人实体;暂时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改制企业,可保持国有法人的控股地位,但必须产权清晰、独立核算,面向市场、自负盈亏。

(四)国资委和有辅业分离改制任务的企业要抓紧组织开展改革动员和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组织职工学习政策,增强职工对改革的承受力。

请各市国资委将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今明两年总体工作安排和附表一、表二于4月20日前报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


附件:1、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规划表

2、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市直单位责任体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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