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公告
颁布日期:2004-03-26 文件号: 颁发单位: 【加入收藏夹】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自2003年2月开始对土地市场进行治理整顿。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30号)要求,已停止新设立和扩建开发区(园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清理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发改外资
[2003]2343号)的要求,对开发区(园区)摸清了底数,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开发区(园区)10个,批准规划控制面积22983.83公顷,已建成面积
2793.3公顷。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规定撤销了西柏坡科技工业园、辛集市试炮营制革工业区、辛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集市制革工业区、井陉河北省钙镁民营科技产业园区和河北省新石民营科技园等6个开发区(园区);保留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鹿泉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中国辛集皮革商业城等4个开发区(园区)。对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
二、对全市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安置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2001-2003年,全市征用、转用农民耕地33554.90亩,
实际占用面积32086.61亩,应给农民补偿安置费用206820.2万元,实际补偿210112.46万元。清理中纠正拖欠征地补偿费1687万元。
三、整顿中,共发现各类土地违法行为604宗。其中175宗得到制止。依法立案查处429宗,面积5252.81亩。查处到位390宗,其余39宗正在抓紧处理。对长安区西古城村委会、新华区上京村、市博达生物研究中心、华北商贸城有限公司、康美尔食品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20宗非法用地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处理。对涉及违法用地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5名、刑事处罚8名。
四、2002年7月1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实施)至
2003年底,我市共出让土地273宗,6648.60亩。应实行招拍挂的经营性用地126宗,面积4712.40亩,全部实行了招拍挂。
五、对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
一是解决我市高新区土地管理“直通车”问题。为实现市区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切实理顺我市市区土地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我市土地管理水平,市政府对高新区土地管理体制作了调整,将高新区土地管理重新纳入市政府集中统一管理的规范渠道。二是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禁止违反规划使用土地,坚决杜绝所谓“规划随着项目走”。三是严格实行土地征用制度。规范界定征地范围,防止滥用征地权力。
从严执行法定的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措施合法、可行。四是进一步加大治理整顿执法力度。切实履行好法定的土地市场监管职责,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既查处管理相对人的土地违法问题,也查处行政管理主体的土地违法问题。
现治理整顿工作已基本完成,准备申请上级机关检查验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治理整顿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监督或举报。
本级政府举报电话:8633653
上级机关举报电话:3016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