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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继续开展企业办税员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4-03-10    文件号: 冀工经联[2004]16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加入收藏夹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河北省劳动保障厅自去年八月一日正式推出企业办税员、项目管理师、营销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等“九个职业的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项目”以来,省工经联在全省连续开展了十一期“企业办税员职业资格认证培训”试点培训工作,来自全省冶金、建筑、电子电器、交通、医药卫生、房地产、石油、邮政、通讯、广告、粮油等26个行业340多家企业1200多名财务人员通过培训,考取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国家对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为了帮助我省企业培养造就一支正规化、专业化、高质量的财会队伍,帮助财务人员尽快掌握运用税收法规政策,省工经联将在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总结培训经验,于2004年10月份继续开展企业办税员职业资格认证培训,请各单位做好有关组织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企业相关各税的核算、申报、缴纳,申请减税、免税、退税、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进行税收筹划、协调税企关系等相关纳税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二、培训内容
该职业的培训教材,使用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纳税与维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指定培训教材)。重点培训如何办理税务登记及审验事项;发货票的领购、使用与保管;纳税申报与税款缴纳;税款的减、免、退与亏损弥补;主要税种的会计处理与操作;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等,为企业做好纳税筹划奠定人材基础。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统一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为了保证自学效果,请学员按照统一发放的培训教材自主安排学习,开课时特邀财税院校的教授、省国税、地税局及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集中授讲培训,讲授内容突出实用性与可操作性。
四、鉴定方式
培训结束时即进行认证考试。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笔试方式或现场模拟实际操作。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等级的企业办税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五、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1.培训时间:2004年10月19日-24日(19日为报到日)
2.培训地点:石家庄
3.相关费用:办税员880元/人;高级办税员980元/人(含报名费、教材资料费、培训咨询费、考试费、阅卷费、证书费等)需要住宿的学员另交食宿费。
六、有关要求
1.申报条件
①企业办税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
②高级企业办税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
2.报名办法
①申报人员需填写《培训报名回执表》,邮寄或传真至省工经联(同时汇寄有关费用),我单位将据此向申报人员寄发培训教材。
②报名时需持相关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同版小二寸照片5张(背书姓名)。
3.交流咨询
培训期间,学员可针对本企业相关涉税方面的主要问题,进行现场咨询、交流。
4.查询事宜
详细资讯请查询河北省人力资源网(http://www.hebhr.gov.cn)
委托收款单位:河北省工经联经济交流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开发区支行
帐号:07617408091001
地址:石家庄市西二环南路99号413室
邮编:050081
电话:0311――3051984、3054139、13930471980
传真:0311――3992284
联系人:刘敬锋、郭伟艳、魏卡
电子邮件:info@hebh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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