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河北省经贸洽谈会定址廊坊的批复
颁布日期:2004-01-09 文件号: 冀政函[2004]4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 【加入收藏夹】
廊坊市人民政府:
你市廊政〔2003〕168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自2004年起河北省经贸洽谈会由省政府主办、你市承办,会址长期定在你市。举办时间为每年的5月18日,你市负责组织筹备工作,各设区市、省直部门由你市邀请,自愿参加,省政府不再负责会务具体组织工作。
希望你市抓住经贸洽谈会定址这一机遇,珍惜这一品牌,举全市之力,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和现代招商手段,把河北省经贸洽谈会办得越来越好,为全省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