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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4年河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评选表彰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4-02-07    文件号: 办字0028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加入收藏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自1999年召开全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以来,全省人民积极投身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为进一步调动全省人民的积极性,加快我省实现“三步走、翻两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步伐,省政府决定,2004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召开河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委六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通过表彰河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更广泛地调动包括全省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加快实现我省“三步走、翻两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1、职工劳动模范的评选范围是:我省境内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及其他中介组织中工作5年以上的中国国籍职工。
  副厅级及其以上级别的党政群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2、农民劳动模范的评选范围是:我省的农民、牧民、渔民,乡(镇)村区域内的企业职工及经营者、管理者。
  3、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中的班组、科室、部门等。
  (二)表彰名额
  本次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命名表彰河北省职工劳动模范700名、农民劳动模范300名。分别从职工劳动模范和农民劳动模范中择优评选、命名职工特等劳动模范7名、农民特等劳动模范3名;命名表彰河北省先进集体200个,其中先进企业、事业单位100个,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中的班组、科室、部门等100个。
  (三)名额分配
  主要根据各地城镇职工人数、农村劳动力人数、国内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分配。其中职工劳模名额分配办法是,先按11个设区市职工人数因素占40%、国内生产总值因素占40%、地方财政收入因素占5%、工会经费因素占5%、工会会员因素占10%得出计算名额;再参照1999年省劳模大会分配名额数进行适当调整,即:计算名额减去1999年名额除以2,再与1999年名额相加得出最后分配名额。从而既体现当前现实情况,又不造成两次名额分配差距过大,达到平稳过渡(以上数据除地方财政收入为2003年数据以外,其余均为2002年数据)。
  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名额全部分配给各设区市和有关单位,不留机动名额。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四)各类人员比例
  职工劳动模范中,一线产业工人(包括工段长、班组长、车间主任、科室主任)所占比例不低于职工劳动模范总数的50%;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社会中介等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所占比例为职工劳动模范总数的30%;企业经营者所占比例不得高于职工劳动模范总数的10%;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县处级领导干部不得高于职工劳动模范总数的10%。凡企业经营者又担(兼)任其它职务的,一律按经营者上报。
  农民劳动模范中,一般农民和乡村区域内的企业职工所占比例不低于农民劳动模范总数的70%,村干部所占比例不超过农民劳动模范总数的15%,乡村区域内的企业经营者所占比例不得超过农民劳动模范总数的15%。
  女职工、女农民、青年职工、青年农民和少数民族要占一定比例。
  三、评选条件、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评选条件
  职工劳动模范、农民劳动模范、先进企事业单位、先进班组科室评选条件见附件二。
  下列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不得被评为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
  1、1999年5月以来,不按规定交纳职工基本社会保险金,不按时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推荐为先进集体,其主要领导不得推荐为劳动模范。
  2、1999年5月以来,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推荐为先进集体,其主要领导和负责安全生产的干部不得推荐为劳动模范。
  3、1999年5月以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负责计划生育的干部不得推荐为劳动模范。
  4、1999年5月以来,违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税收、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推荐为先进集体,其主要领导和负责该方面工作的干部不得推荐为劳动模范。
  5、1999年5月以来,不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不依法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不依法实行厂务公开、集体合同、民主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推荐为先进集体,其主要领导不得推荐为劳动模范。
  6、1999年5月以来,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执法执纪部门正在对其调查处理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推荐为先进集体,其主要领导不得推荐为劳动模范;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执法执纪部门正在对其调查处理的人员不得推荐为劳动模范。
  (二)评选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1、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好中选优。
  2、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兼顾各行各业。
  3、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4、省劳动模范一般应从市级劳动模范中产生。5、推荐职工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必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主席团讨论通过;推荐农民劳动模范必须经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推荐先进企事业单位和经营者劳动模范必须经劳动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计划生育、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国税、地税)、环境保护、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
  6、各设区市和有关单位在上报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名单之前,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以付双建副省长为主任的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审查确定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名单,组织召开河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筹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筹委会办公室在筹委会领导下,负责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的日常工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三。
  五、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推选工作。具体工作要求是:
  (一)各市(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推选机构,负责本市(单位)推荐评选工作。各市(单位)要在2004年2月25日前将机构组成情况报省筹委会办公室(电话:0311-7688677,传真:0311-7688676)。
  (二)推选工作以地方为主进行。省各产业、各系统、各部门欲推选劳动模范,务于3月10日前提出建议名单,向所在地推选机构协商推荐,供市推选时参考,并抄报省筹委会办公室。省电力公司、省网通通信公司、省移动通信公司、省地质勘探局、省邮政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工商银行、省建设银行、省农业银行、省农发行、省交通银行等单位,除按照分配名额按系统进行推选外,同时也可以将系统中的先进个人、集体向所在地推选机构协商推荐,供市推选时参考,并抄报省筹委会办公室。
  省直机关、国防工办、石家庄铁路分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东方地球物理公司、石油管道局推选工作按单位进行。
  (三)各市和省直机关要在本次推选的省劳动模范中,向省筹委会重点推荐2-3名(其中包括1名农民)生产(工作)在一线、事迹特别突出、贡献大的省特等劳动模范候选人,由省筹委会从其中评选出10名省特等劳模。推荐名单务于3月25日前报省筹委会办公室。
  (四)各市(单位)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推荐名单确定后,要认真填写河北省劳动模范登记表、河北省先进集体登记表、河北省劳动模范情况汇总表、河北省先进集体情况汇总表和河北省劳动模范综合情况统计表,务于3月25日报省筹委会办公室。其中被推选人员是企业主要经营者的,务于2004年3月15日前报省筹委会办公室进行预审、平衡,经同意后再正式申报。
  (五)各市要认真总结2至3份劳动模范的典型材料(其中农民1名),1份先进集体的典型材料。省直机关、省国防工办、石家庄铁路分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东方地球物理公司、石油管道局要认真总结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典型材料各1份。典型材料不超过3000字,先各印5份,于2004年3月25日前报省筹委会办公室,经审定后印100份,由各地工作人员提前带到会上。
  (六)要严格遵守评选纪律。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准超越评选范围,不准背离评选条件,不准突破评选比例,不准违反评选原则,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不正之风。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评选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可通过组织逐级反映。
  六、加强宣传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抓住召开全省大会的时机,大张旗鼓地宣传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要把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过程,变成动员全省人民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国55周年的过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激励全省人民积极投身于我省“三步走、翻两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去,为我省现代化建设再立新功。全省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大宣传力度,使劳模所体现的高尚品德和时代精神得以发扬光大。
  附件:一、河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二、河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三、河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单
  二○○四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一:
  河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设区市、直属单位
  职工劳动模范农民劳动模范先进集体
  总
  数
  一
  线
  工
  人
  教育
  科技
  管理
  人员
  企业
  经营
  者
  党政
  领导
  干部
  总
  数
  一般
  农民
  村
  干
  部
  乡村
  企业
  经营
  者
  企事
  业单
  位
  班组
  科室
  石家庄市107543310103726561514
  承德市301593317122344
  张家口市5025164523164377
  秦皇岛市381912341282266
  唐山市108543211112920451514
  廊坊市3317103318133255
  保定市773924774531771211沧州市5025155532225577
  衡水市281492321153344
  邢台市4824155431225477
  邯郸市844226883525551413省直机关15832222
  国防工办32111
  石铁分局842112华北石油管理局8421111
  东方物理公司111
  石油管道局11
  省电力公司11省网通通信公司11省移动通信公司11
  省地质勘探局1
  省邮政局11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11
  省工商银行1
  省建设银行1
  省农业银行11
  省农发行1
  省交通银行1
  合 计70035121066673002104545100100
  附件二:
  河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职工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有开拓创新精神,在促进改革开放和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中取得显著成绩。
  二、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或在推进现代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使本企业经济技术指标居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
  三、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事业,建立了一套比较规范的依靠职工办好企事业的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实行民主监督,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四、积极实施“科教兴国”、“科教兴冀”战略,大力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和消化、引进先进技术,并在科学技术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为促进科技进步及国民经济发展做出显著成绩。
  五、积极帮助亏困企业解困,认真做好职工下岗分流和实施再就业工程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六、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协作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显著成绩。
  七、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不畏艰难,脚踏实地,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
  八、有高尚的思想情操和道德风尚,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
  九、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维护社会安定,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十、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可以树为全省职工学习的榜样。
  农民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种植业生产中,注重技术和物质投入,使生产水平和产品商品率、商品量处于本地领先地位,产业化程度高,带领周围农民靠科技致富。
  二、在畜牧业养殖生产中,讲求规模效益,注重科学管理,生产水平和产品商品率、商品量在本地处于领先地位。
  三、在发展村办企业中,勇于开拓创新,注重科技投入和技术改造,依靠科学管理,主要经济指标和经济效益在本地区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四、在发展农机化事业中,积极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在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五、在植树造林、绿化环境和农田基本建设中,做出较大贡献,较好地改善了当地生态条件。
  六、在水产养殖和海洋捕捞生产中,合理开发利用水面资源,生产持续稳产高产,经济效益突出。
  七、在承包荒山、荒滩、荒坡、荒水过程中,注重技术和物质投入,产生较好规模经济和社会效益。八、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廉洁奉公,善于协调矛盾,团结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和小康建设,成绩突出,深受群众拥护。
  九、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可以树为全省农民学习榜样。
  先进企事业单位评选条件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二、领导班子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主旋律,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作风好,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有很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经营生产管理体制,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扎实,安全文明生产,1999年以来无重大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四、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认真实行劳动合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职工经济权益和民主权利依法得到落实和保证,广大职工和经营者、管理者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
  五、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和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努力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企业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
  先进班组科室评选条件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出色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工作成绩)达到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或在产品(工作)质量、节能降耗、优质服务等方面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努力提高职工素质。积极研制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先进科研成果,深入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成效显著。四、采用现代管理方式成效显著。基础管理工作扎实,安全、文明生产成绩突出,1999年以来无重大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五、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领导核心坚强,民主管理发挥作用好。思想政治工作活跃,职业道德高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凝聚力强。
  附件三:
  河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
  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付双建(副省长)
  副主任:马兰翠(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李荣刚(省农业厅厅长)
  宋太平(省人事厅厅长)
  刘志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张 平(省委副秘书长)
  于万魁(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吕军响(省纪检委副书记)
  王三堂(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相金科(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宝宣(省政法委副书记)
  郭大建(省发改委副主任)
  陈金城(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清芳(省国资委副主任)
  王新友(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韩清林(省教育厅副厅长)
  袁 中(省卫生厅副厅长)
  陈金如(省审计厅副厅长)
  王征国(省科技厅副厅长)
  张凤珠(省建设厅副厅长)
  崔怀平(省商务厅副厅长)
  王建勋(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李继红(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刘国通(省国税局副局长)
  邢国辉(省地税局副局长)
  隰文秀(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杨智明(省环保局副局长)
  葛立芳(省安监局副局长)
  王晓栋(团省委副书记)
  常丽虹(省妇联副主席)
  办公室主任:于万魁(省政府副秘书长兼任)
  常务副主任:郭东海(省总工会副主席)
  副 主 任:胡木强(省农业厅副厅长)
  赵新喜(省人事厅副厅长)
  闫新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新友(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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