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外经贸局(委)、各外经企业:
根据外经贸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2000]外经贸合发第685号)。现就2003年度外经企业年审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2003年3月1日―4月31日。
二、年审范围:2002年12月31日前取得外经权的企业。
三、年审程序:市属企业先到当地市外经贸局(委)领取年审表并办理初审,各市外经贸局(委)初审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分批统一到我厅办理年审手续;省直属企业直接到我厅办理年审手续。
四、年审需提供的材料:(1)外经贸部批准其从事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文件(复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申请表》;(4)银行出具的交纳足额备用金进帐单复印件。
五、新获外经营权尚未领取《资格证书》的企业,请按规定如期申领《资格证书》。
此通知
联系人:汪娇,电话:0311-7089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