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关键字:
按文件号:
颁发单位:
库别:
添加日期:
 
 
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日期:2003-05-25    文件号: 冀残联字[2003]25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残疾人联合会、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省政府决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我省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改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代征,这是我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体制的重大改革,必将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今年是地税代征的第一年,又适逢抗“非典”的特殊时期,时间紧、任务重,情况特殊,省残联、省地税局暂不召开会议,为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征缴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残联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践证明有很多弊端,已成为制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深入发展的瓶颈。这次省政府决定由地税代征保障金是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求发展的重要突破。地税代征保障金有利于将保障金征缴工作纳入持续、规范和法制化轨道;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残联收取保障金问题的一些矛盾和误解;有利于提高效率,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因此,各级残联、地税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代征保障金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要加强领导,一把手要常过问,主管领导要亲自抓,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本市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要有紧迫感,实行倒计时。要毫不动摇,责任到人。要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进行汇报,取得领导的支持。
二、加强协作,周密安排,确保地税代征保证金工作顺利实施。
地税代征保障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省政府交给地税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残联和地方部门既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又要根据分工各负其责。各级残联一定要在6月底前做了各单位在岗残疾人职工人数的调查、摸底、审核认定、填写好年度审检报表,划分好市与县(市、区)之间的征收范围与分成比例。要搞好与地税部门的衔接,要妥善解决代征经费和前期开征费用,为各级地税部门在征期内顺利开展工作打好基础。各级地税部门要深入具体地落实好各项征收规定,特别是对各单位申报缴纳保障金的情况及上年底实际在职人数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建立档案,尽快修改完善征缴软件,确保保障金的申报、征收、打票、入库、会统核算的顺利进行,打好地税代征保障金的第一仗。省残联和省地税局近期将利用局域网以及《河北经济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各市残联和地税部门也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搞好宣传,共同营造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良好社会氛围,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三、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征收工作。
在抗“非典”特殊时期,开展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各市要采取电话、邮寄、公告、网络等形式将地税征缴的有关规定通知到缴纳单位。在申报、征收时尽量采取多种申报方式如网上申报、电子申报邮寄申报等;各征收厅在非典时期可采取分期分批缴纳等形式,征期内要周密安排,避免人员的聚集和多次往返,提高效率,做好征期的各项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克服困难,迎难而上,一手抓抗击非典,一手抓地税代征,为保障我省残疾人事业健康深入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各市残联、地税要将地各代征工作的进度、经验和问题及时反馈给省残联、省地税局。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