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对部分石油、石化企业企业所得税缴库情况的核查报告
颁布日期:2003-02-13 文件号: 财驻冀监[2003]第5号 颁发单位: 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加入收藏夹】
财政部: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企业企业所得税缴库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的通知》(财监[2003]3号)精神,我办于2003年1月16日至2月12日分别对河北省石家庄、廊坊、沧州、唐山等重点城市的国税、国库部门2002年度石油、石化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入库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共查出中央级所得税混入地方收入1937. 12万元和地方级所得税混入中央收入332. 61万元,以及个别国税部门征管中存在的有税不收的问题。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接到财政部关于开展对石油、石化企业所得税缴库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的通知后,办领导极为重视,当即决定,抽调了8名工作认真、责任心强、作风过硬的业务骨干,经过培训组成三个核查小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直属企业在河北省的分布情况,选择了石家庄、廊坊、沧州、唐山等城市的国税、国库部门为重点核查对象,并同时对河北省石油公司以及石家庄、沧州、任丘三个炼油厂、廊坊管道局、华北油田、冀东油田等企业进行了延伸核查,就石油石化企业而言,核查面达到了100%。在核查过程中,我们采取了企业、国税、国库三方对帐、地方与全省综合分析、主税与查补兼顾的检查方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不仅查出了河北省石油公司统缴所得税混库1861. 82万元的问题,还查出了沧州、邯郸两地查补税款混库75. 3万元的问题。另外,我们还借此机会对国税部门的税收征管质量进行了抽查,发现了廊坊市广阳区国税局有税不征的问题,并已专题报部。
二、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中央收入调为共享收入。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调库问题的通知》(财预[2002]564号)文要求,各地国税部门应将上述企业所缴纳的1―7月份企业所得税全部调为中央收入,而石家庄市裕华区国税局却于2002年11月28日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缴纳的3723. 65万元企业所得税(企业申报应缴数的60%的部分)全部调入共享收入,造成中央收入混入地方1861. 82万元(省级和市级各半)。
(二)查补税收错入库。查补税款本应跟着主税走,而沧州市国税局所属的运河区、献县、海兴、盐山、青县和邯郸市邯山区等区县国税局2002年度将查补当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石油分公司的所得税共6笔,金额150. 6万元,均列入中央地方共享科目,造成中央收入混入地方75. 3万元(省级和市县区级各半)。
(三)地方收入混入中央。在核查中除发现将中央收入混入地方的情况之外,也发现有个别税务部门将应由中央与地方共享的收入全部缴入了中央级。石家庄市桥东区国税局和沧州市新华区国税局就分别将石家庄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油销售华北有限公司和石家庄市地方石油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制企业)和沧州市沧炼诚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沧州炼油厂存续公司)等两家企业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640. 04万元和25. 17万元全部缴入了中央级,造成地方收入混入中央332. 61万元。按财预[2002]590号文规定,上述企业所得税应为共享收入。
(四)违反税法,有税不征。根据国税发[2001]13号文件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的60%部分,应由廊坊市广阳区国税局负责就地征收入库,广阳区国税局却以该企业下属分支机构多、年底所得税调整幅度大和税制改革后该项所得税级次划分掌握不准为由(实际是已完成全年税收任务)而拖延入库。2001年度,管道分公司按规定向该局申报全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共9356. 49万元,按60%的比例计算,应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5613. 89万元,企业主动申报,税务部门理应积极征缴入库,但直到2002年10月25日,该区国税局才将管道分公司200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5613. 89万元一次性征收入库,致使该项税收在企业滞留长达10个月之久。而2002年1―3季度应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 56亿元至今分文未征。廊坊市广阳区国税局为求平衡、有税不征的做法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
三、处理意见
(一)由于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的分享比例已由2002年的“五五”分成改为2003年的“六四”分成,所以对混库问题在基层国库调库难以操作。因此,建议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年终清算时予以扣回。
(二)对于应列入共享收入而全额缴入中央级收入的企业所得税,应与中央收入混入地方收入的调整同时进行,这样才能正确的划分中央与地方利益。
(三)对于廊坊市广阳区国税局未按规定预征、延期征收中央级企业所得税问题,我办将责令其立即纠正,同时建议省国税局在全省税务系统进行通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02年石油、石化企业所得税核查情况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