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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3-01-08    文件号: 冀劳社办[2003]7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加入收藏夹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随着2003年春运的来临,民工流动的高峰期也即将到来。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3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通知》(劳社厅发明电〔2002〕28号),对今年春运期间
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省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2003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为期40天。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民工流动总量将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省厅成立了2003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组织机构(名单附后),各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并于1月14日前将组织机构名单报省厅组织民工有序流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主要工作要求
  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做好春节前返乡和节后返岗老民工的组织疏导和接送,并搞好信息服务和劳务协作,减少节后盲目新外出民工数量,使民工流动实现以信息为导向,按需有序流动的目标。
  (一)加强联系沟通,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因此,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与当地政府春运办取得联系,主动与铁路、交通、公安等部门配合
,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建立起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工作制度,及时传递信息。各市要建立和完善民工流动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报告工作制度。春运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民工流动信息,并将有关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周二、五向省厅书面(或传真)报告两次。遇有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搞好配合。
  春运工作结束,各市要及时将当地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3月1日前报省厅组织民工流动工作办公室。
  (三)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开展服务工作。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在春运期间继续开展扎实有效的服务工作。根据各地以往的成功经验,应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服务工作。一是要组织各劳务基
地及时走访用工单位,根据企业的生产安排,配合用工单位做好集体订票和专车接送民工工作,使专车接送民工和集体定票数较去年有一定提高,做到节前返乡民工无滞留。二是要抓住农闲和农民外出就业高峰这一有利
时机,大力开展对民工的培训工作,为有组织输出做好各项准备。三是要切实关心民工的节日生活。外来民工较多的地区,要督促、指导用工单位安排好就地过节民工的物质文化生活,加强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清除安
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外出民工较多的地区可视情况组织一些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体现家乡政府对外出民工的关怀。
  三、 几项重点工作
  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需要我们妥善处理各方面的矛盾,并抓住工作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按劳动保障部的要求并结合我省情况,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及时掌握民工流动趋势,及早做好疏导准备工作。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对这项工作做出全面安排。主要劳动力输入地区和城市,要重点掌握用工单位使用外来民工人、
返乡过节人数以及返乡返岗时间,摸清用工单位春节后一段时间内的用工减意向、规模和岗位技能要求,汇总分析后及时向社会发布,以引导民工按需有序流动;主要劳务输出地区,要重点掌握节后返岗老民工和外出新民工的规模、去向以及外出时间等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春运工作领导机构报告,以便合理安排运力;民工流动比较集中的交通枢纽地区,要加强重点监控,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制定应急疏导工作预案,防止发生严重的人员滞留情况。
  (二)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着力解决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地要按照省厅《关于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冀劳社厅传〔2002〕78号)要求,在春节前集中力量
切实抓紧解决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普查和抽查;对建筑施工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进行专案检查;对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责令及时补发;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企业要依法从重查处并予以曝光。
  (三)继续开展劳动力市场集中整治。各地要在春节之后,集中整治劳动力市场秩序,重点检查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介绍和编造虚假用工信息欺诈民工钱财的行为。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和我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要求,规范职业介绍机构的行为,使之依法办事、规范运营。
  (四)加强舆论宣传,搞好信息引导。各地要主动联系当地新闻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信息引导工作。要将春节前对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春节后对劳动力市场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大力宣传工作成
效和典型事例。各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要根据民工外出的时间和动态滚动发布用工需求信息,宣传劳动保障政策,使广大外出务工农民及时了解用工信息和相关政策,减少盲目性,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五)继续抓好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重点监控工作。我省丰宁、柏乡、顺平、景县等四个部级民工流动重点监控县要继续认真落实部关于民工流动重点监控的工作安排,扎扎实实开展监控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每周一次的百名民工抽样调查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并及时上报。有关市要指导和督促各监控点认真做好民工流动的数据调查和数据统计报告工作。对于春节期间民工流动集中的地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临时监控点,抓住重点,确保全局稳定。
  附:2003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组织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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